□盛大林
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建议:全国用10年时间,分批废除简体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详细报道见3月4日今报A05版)
不管论人数,还是讲渊源,汉字及其文化都应该以中国内地为 “基准”。但直到现在,港澳台地区都还在使用繁体字,这充分说明繁体字具有很高的认同度。“一种文化,两代文字”的状态不利于中华文化的交流和融合,简繁并用更是加大了外国人学习汉语的难度,显然也不利于中国文化的传播以及中外文化的交流,影响了中国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
不过,以前不该简化,不等于现在应该恢复繁体字。简体汉字已经在中国内地使用了半个多世纪,至少有两代中国人(港澳台居民除外)是在汉字简化之后成长起来的,即使是在50年前完成语文教育的老人也都学会了使用简体字。文字是一种符号,它是约定俗成的,既已通用日久,再改实在不易,而且改过来改过去,势必造成新的混乱。
人们现在所用的简体字,始于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简化字方案。实际上,1977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还发布过一个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比如,“街”简为“亍”,“停”简为“仃”等。这个“二简”方案只在报刊上试用了近8个月的时间就 “告一段落”,但很多“二简”汉字长期在民间流传。1986年9月国务院专门发出通知,决定正式停止使用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并强调“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
的确,汉字的形体应该保持相对稳定。应该承认,汉字前两次的简化确实有些草率,但既然已经通用多年并已被广泛接受,那就应该尊重历史和现实。个人认为,以前简化汉字不应该,现在恢复繁体字也不应该——不管怎么说,都必须深思熟虑,不能再草率行事了。
时间:200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