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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锦昌:优化“规范汉字”,学好用好“规范汉字”

[日期:2007-01-18] 来源:《语言文字周报》  作者:费锦昌 [字体: ]

从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汉字简化方案》到现在已经半个世纪了。《汉字简化方案》的研制和推行是建设新中国的需要。50多年前,我国是一个十分落后的农业国,满目疮夷,百废待兴。文盲占人口的85%。要在这样的烂摊子上建设强盛的国家几乎是不可能的。当时中央除了在政治、经济、外交、国防等方面投入大力气以外,还特别重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扫除文盲,一是发展教育、普及文化。为了迅速取得成效,中央决定用政府的力量推行简化汉字,把汉字交给人民大众。事实证明,简化汉字在我国迅速扫除文盲和普及文化方面是立了大功的。

简化汉字自身,这几十年来,也在不断丰富完善。《汉字简化方案》的第一表和第二表共收简化汉字515个。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采用偏旁类推简化的方法,收入《简化字总表》的简化字增加到2236个(1986年重新发表的时候调整为2235字)。字形结构也在调整,比如最早发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中的“临”,左旁是跟“师”“帅”等一样的一短竖一长撇,后来才改为一短竖一长竖,“饥饿”的“饥”、“钟表”的“钟”、“讲话”的“讲”、“毛驴”的“驴”,它们的左旁那时还都是繁体偏旁。1965年又通过《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整理了字形,使印刷体跟手写体更加接近。上世纪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还通过对异读词的审音,整理和简化了某些字的字音。这一切工作和成果为“规范汉字”这个概念的出台准备了条件。

2000年10月31日经过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界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二条);明确指出:“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三条)。什么是“规范汉字”?我们认为要从时代、地域、功能、层面等几个方面予以限定。我们推行的“规范汉字”是“当代使用的、目前是在大陆推行的、以记录普通话为主要对象的、主要适用于日常通用层面的、经过简化和整理的汉字”。这样的限定十分必要,可以消除不分时代不分地域不分功能不分层面而笼统地认为“简化字系统以外的汉字都是不规范汉字”的误解。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只是作为我国各民族之间、汉族各方言区之间交际的通用语言文字。而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各方言区的老百姓在日常口头交际场合使用自己方言的权利是得到保障的。

为了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顺利实施,我们认为,一是要进一步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通过优化来提高“规范汉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要引导大家重视对“规范汉字”的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学习和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

优化的主要对象是现有各字表之间由于历史原因而存在的明显失误和矛盾,以进一步提高书面交际的效率和适应计算机高速处理中文信息的需要,并为在合适的时间实现海峡两岸四地“书同文”打下坚实的基础。优化要以可行性作为前提。汉字用了几千年,违反字理的现象不是一个两个,也不是十个百个,只要约定俗成了,不妨碍书面交际的顺畅,这些现象就可以不必一一修改而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予以调节和弥补。“把简化字系统中所有的不合字理的问题都要消除干净”,这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这个度如果掌握得不好就会影响社会语言生活的稳定。已经研制了五个年头的《规范汉字表》,抓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字量和字级的相对准确的确定和划分、二是异体字严式定义的进一步落实、三是类推简化范围的限定、四是一对多简繁字形的审议,把“规范汉字”的科学性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今年4月份,课题组已经通过结题,现在正由专家委员会研制报批稿,报送上级部门审订。一旦《规范汉字表》发布,我国的社会语文生活就要以这个字表作为学习和使用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

在社会语文生活中,人们学习和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有些规范字容易写错用错。这些问题不可能全部通过优化来解决,而只能靠加大学习投入来化解。比如“卢、颅、泸、鲈”的偏旁“盧”简化为“卢”,而“驴、炉、芦、庐”所含的同一偏旁却简化为“户”,这给学习和使用带来了不便。但是这些简化字形已经使用了几十年,都要一一改正过来,可能会影响语言文字使用的稳定,所以只能通过强化学习的方法来解决。比如为了记住四个把繁体偏旁“盧”简化为“户”的字,有心人在学习的时候就编了一个顺口溜:“骑驴上庐山,路经芦苇滩,炉内没柴烧,都往户里搬。”把四个用“户”作偏旁的简化字都编进歌谣里了。这就像汉字的标音性不强,要靠汉字以外的注音符号和汉语拼音方案来帮助提高表音度一样。1986年胡乔木指出,语言文字工作已经取得巨大成果,“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充分消化、充分巩固、充分发展这些已经取得的巨大成果”。进一步学习好应用好“规范汉字”就是消化、巩固、发展的具体行动。

不断总结制定和推行《汉字简化方案》半个世纪以来的正反面经验,优化和学好用好“规范汉字”,是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这是进一步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地方法规的需要,是建设和谐语言生活进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跟上信息时代前进步伐,提高中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影响力的需要,也是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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