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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与人力——哲学与生活漫谈

五,名利的异化

[日期:2009-10-17]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邱崇丙 [字体: ]

五,名利的异化

 

“名利”一词通常是贬义词,名利场,名利之徒,名缰利锁,这些词语都带有贬义。因为人人都在追求名利,就会发生碰撞,矛盾,斗争,容易陷入误区。所以人们说它是身外之物,要看破一点。

我们知道,领袖人物都具有一种素质,就是“仗义疏财”,也就是为了荣誉,可以牺牲个人利益,这是高尚的,值得尊敬的。反过来,如果为了利益,不顾名誉,那就是“见利忘义”,是要遭到耻笑的。人需要物质利益,还需要精神高尚。只有前者,与动物无异,有了后者,才称得上是人。

利欲和名欲有可能异化,相互背道而驰,因利而毁名,假名而图利,或者名利之欲两者同时膨胀,于是能力所起的作用就会越出安全的底线,冲破极限,有害于社会。

利欲的合理发展,可以变为富足,利欲的膨胀,则可能导致犯罪,使名誉扫地。有的人产生了贪欲,盗窃、诈骗别人的财富,或者用各种名义和理论,霸占别人的土地资源,把别人的东西攫为己有。他们厚颜无耻,道德沦丧,只顾追求利益,毁掉了名誉。这种利欲的膨胀,必然引起抵制和反抗,引起舆论的谴责,法律的制裁,甚至发生流血冲突,名誉也将扫地以尽。个人如此,地区和国家也莫不如此。强盗入狱,贪官落马被绳之以法,侵略者终于灭亡,就是活生生的例证。

名欲的正常发展,为集体为国家谋福利,甚至牺牲个人利益,可能出现英雄圣人。名欲膨胀,也会异化,同样使人堕落或犯罪,使名利俱丧。如高官以势压人,有恃无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以身试法。高考舞弊,教授甚至院士抄袭他人论文,一旦暴露,则名利尽丧。东北有位小业主,作过一些捐献,自以为在地方上有了一点名誉地位,竟敢故意开车撞人致死,结果自己也被判死刑。

利欲和名欲也可能同时膨胀,那就更糟。一位在美国留学的福建学生,名利之欲膨胀,开枪射杀自己的同学和老师,物我双亡,令人唏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是因为利欲膨胀,突破了安全底线。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极限的,利益和名誉也不例外。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利欲名欲的无限膨胀,越出安全底线,则物极必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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