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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鄞鑫:“书同文”的历史回顾与现实问题的解决思路

书同文的基础历来是正体文字

[日期:2007-08-27] 来源:汉字书同文沙龙网络论坛  作者:詹鄞鑫 [字体: ]

从许慎的叙述中可以知道,小篆的基础是史籀大篆,即周代的正体文字。换言之,秦始皇书同文字的原则,是以周代正体文字为基础的,用正体文字来统一变体文字。

笼统地提周代,包括西周和东周,东周又包括春秋和战国时代。上文已述,孔子所处的春秋时代汉字已出现明显的分化。关于战国文字,上世纪初以来的古文字学界已逐渐形成共识,认为战国文字可区分为两个倾向,也可看成是两个系统:即比较保持传统的周秦文字,和变异较显著的六国文字。秦始皇的书同文措施,是让六国文字向周秦文字靠拢,统一的文字以正体文字为据,凡与秦文字不同者就废除。这里有两种理解:一是变体文字服从正体文字,一是六国文字服从周秦文字。秦始皇作为统一战争的胜利者,其出发点究竟是想用胜利者的文字来统一六国文字呢,还是想用保持传统的正体文字来规范变化较大的六国文字,这一点还不很清楚。我曾经这样说过:

汉字在春秋中后期开始依国别或地区而分化,至战国时代,秦与东方各国的文字分化大大加剧。秦系文字比较保守,与西周和春秋前期的正统文字相比,除了书写风格上逐渐趋于规整匀称以外,结构上的变化总体而言并不明显,而六国文字则几乎面目全非了。即使不考虑最终由秦统一中国并统一文字的事实,也可以认为,在汉字发展史上,秦系文字代表了汉字发展的主流,而六国文字代表了支流。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废除了六国文字,从而六国文字被历史淘汰,真正成为支流;而秦系文字上承商周古文,下启汉魏晋隶书乃至楷书,成为汉字发展史中的一个环节。这种历史的巧合,似乎也寓含着造化的神功。[1]

秦始皇或李斯的想法究竟如何,自然还可以探讨,但从后来的汉字规范事实来看,中国自汉代之后的历次书同文措施,都是以正体为本来统一变体,而不是相反。

汉字笔画多,书写较难,作为手写文字,自发地产生求简求快的作风,由此形成俗体。自商代以来至于今,求简风气从未间断过。每一个时代,总是有正体和俗体两种文字,正体字庄严而规范,俗体字草率而快捷,各有其利弊。俗体字在日常的通行,势必影响正体,所以俗体字是汉字发展的主要动力。然而,就共时文字而言,不论哪个时代,作为规范的文字一定是正体,而不是俗体。近年来我们对东汉文字做了全面的调查,发现东汉时期社会上日常使用的文字,俗体字的应用非常广泛。例如(每组后一字为当时俗体或异体,个别出于草书者已作楷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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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慎说到撰写《说文解字》的背景:“……郡国亦往往於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虽叵复见远流,其详可得略说也。而世人大共非訾,以为好奇者也。故诡更正文,乡(向)壁虚造不可知之书,变乱常行以燿於世。”表明撰写目的是“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恉”。由此可知,许慎撰《说文解字》,其重要目标正是为了书写的规范,用传统的正体纠正当时流行的讹体变体。

《说文解字》在当时是否被作为正体规范依据,史无明文,但熹平石经的用字状况显示,东汉时代尽管日常用字大量采用俗体,正规文献则遵循传统的正体。

熹平四年(175)太学所立石经是汉代儒家经典的权威版本。熹平石经大小残碑至今已发现逾百块,我们调查了其中较大块的残石五十多块,语料近九千字。石经字形书写非常规范,是当时社会用字的正体典范。例如在一般的碑刻中,作为偏旁的竹头和艹头几乎是不区分的,一律写作艹头,如“簿”写成“薄”,“管”写成“菅”,“符”写成“苻”,“策”写成“荚”(东汉文字作声符的“朿”大抵写作“夹”),但在石经里,竹头和艹头区分是明确的,绝不相混(传世文献的“答”,石经写作“荅”,“荅”是“答”的古字)。上举东汉俗字和异体,除了“董”字,没有一个最终进入近代的正体字,也反映了东汉文字规范的成绩。

魏晋南北朝时期,汉字处于形体整合的开放时期,异体盛行,但总结这个时代用字状况的《切韵》,对正字俗字的区分很明确。唐代以来中国曾有过多次的汉字规范运动,基本上是以《说文》为依据的。当然,《说文》用字并非绝对标准,也有因讹误而以错为正的例子,从而,如果单纯以《说文》为据,就可能反而用《说文》的讹误字来规范当时通行的正体字。例如“亟”“督”“”“尃”等,《说文》的写法都与真正的传统正体走样了,所以隋唐以来这些字的别体倒往往是保持了传统正体的写法,而按照《说文》修正的写法才是已经讹变的变体。但这反而揭示了一个事实:唐代以来的正字运动,在很大的程度上的确是以《说文》为尊的。自明清以来逐渐定型的、主要以《康熙字典》和《中华大字典》的正体字为代表的、持续使用到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古籍整理和港台地区沿用至今的汉字,从总的情况来看,就是以《说文》所代表的正体字为依据的。

纵观汉字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汉字书同文的传统,以正体规范俗体是主流。俗体字影响正体的情况在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但在共时的层面上,以当时的正体为规范的原则总是很明确的。



[1] 詹鄞鑫《汉字说略》,第101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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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书同文方案的思路
第9页:附: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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