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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胜鸿:从“坐而论”到“起而行”----众人说“识正写简”

[日期:2012-08-22]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周胜鸿 [字体: ]

11、大学生应“识繁写简”

南师大文学院教授吴锦很赞成大学生学习繁体字,但不同专业学生要求可以不同。“古代文学、文博、历史等专业的大学生肯定要学繁体字,否则就不能看文献了。而理科生能识1000多字就比较合适”。吴锦认为“识繁写简”四字要求对文理科生都适用,只不过要求不同。文科生的一些有深度的专业典籍都是繁体字的,如果不识繁体字,研究就没有深度。“文科生一般应达到7000字左右,这是最基本的。”他表示,文科生如果深入学习下去,识繁体字的数量还会更多。“康熙字典有四五万字。”对于文科类的师范生,他认为也要和普通文科生同样要求。而对于理科生来说,认识1000多字差不多。大学阶段要学7000多个繁体字会不会不胜负担?“的确如此,所以建议高中阶段就有志于文科学习的学生要打好基础,到了高校才能进一步提高。”他还提到前天举行的旦大学自主招生考试中就出现了繁体字,不少考生反映看不懂,找不出正确答案,而这也反映了高校自主招生中对优秀考生传统文化基础的看重。“虽然目前江苏高考考试说明中没提到要考繁体字,但文科生有40分的附加部分,未来也不妨尝试对繁体字的考查。”吴锦表示。金陵中学高中语文教师王奎礼说,现在一些中学语文老师都不会写繁体字,中学课本里也没有这些内容。“中学语文老师在师范学的也就是一些造字法等等,勉强认识一些。”他认为一般学生没有必要刻意学习繁体字,而那些有志于从事专业研究的学生可以平时在课外阅读中注意打好基础。

12、中国社会科学院八日举办的第五次国学研究论坛,直面当前是否应该恢复繁体字的社会思潮,诸位专家皆表示恢复繁体字不可取,简化是汉字演变的主要倾向,并建议以“识繁用简”作为中文学习原则。

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议“用十年时间,分批废除简化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随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繁简”之争一时甚嚣尘上。(中新社北京四月八日电(记者应妮))

13、汉字应用“识繁写简”是可取之道

根据“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结果,在大陆,习惯写简化字的占95.25%,写繁体字的只占0.92%,有3.84%的人是繁简并用。这说明简体字已经牢牢占据大陆社会用字的主流,不容动摇。目前简化字和繁体字使用的关系相对合理、和谐。即使在海外华人生活圈,二三十年前一直是繁体字的天下,但在近十年来,随着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海外唐人街上的商铺招牌、中文媒体,简体字也占据了一半以上,而在海外的中文教学中,简体字更是占据绝对优势,“因为90%以上的中文学习者都选择大陆作为他们的留学地,这也是简体字成为汉语教学主流的原因之一。”一位对外汉语教育专家说。国家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一位专家表示,简化字与繁体字其实各有优势,应提倡“识繁写简”的做法,即在现代汉语中写简体字,但需要会认繁体字。这不仅有利于中华文化历史的传承,也利于两岸的交流和发展。

(博宝艺术网http://news.artxun.com 来源:文广传媒2009-08-13 12:06:35)

14 “识繁写简”是良策——与中央教科所潘自由同志商榷      
早些年,报载海外华文学者提倡“识繁写简”,阅后似觉有理。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潘自由同在《语文学习》“纪念汉字简化方案公布35周年”专栏,推出《小议“识繁写简”》一文,却认为“识繁写简”是不可取的,“理论上是矛盾的”。
①诚然,潘文中那关于“强化规范意识,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及“无可置疑的具有统一性的是简化字”②等论述,无疑是有见地的,正确的。但,关于“识繁写简”为何不可取,为什么说它“理论上是矛盾的”?潘文并没有什么有力的论证,反而有些自相矛盾之嫌。

首先,“识繁写简”理论上是否矛盾,暂且不说;实践上呢?如果依潘文的主张:大陆给海外的,最好是“写繁”,以便海外同胞“识繁”;海外给大陆的,最好是“写简”,……双方要求的都是能“繁”能“简”,即能“识繁写繁”,又能“识简写筒”,而决不是什么“识繁写简”。
③那不是等于说,仅仅识“繁”是不够的,还应该能写“繁”。这是在提倡“简”呢,还是在推广“繁”?
在“强化规范意识,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方面,“写繁”不是比“识繁”走得更远了吗?这与潘文的初衷不是自相矛盾吗?

其次,关于“识”和“写”的同一性问题。潘文说:“识的对象就是写的结果。识的对象和写的结果必须是同一的。”④这一论述当然有其正确的—面,但这只是在纯理论意义上的。“读和写的这种同一性”⑤在纯理论的意义上当有其一席之地。但在现实生活中,识和写,往往就不是同一的。一方面,识,但不写(或不会写,或不敢写,或不愿写)的,自是大有人在。另一方面。“写简识繁”或者“写繁识简”的情况,并非如潘文的断定:“这是不可能的。”⑥相反,“作者手稿经过印刷厂排字工人在排字过程中作了化繁为简或者化简为繁的翻译”⑦的情况并不罕见(当然,这里把责任归于排字工人似乎不妥)。请随便翻翻市面上的报刊,这里似乎用不着举出实例。

目前,社会上大量繁体字的存在,这是严酷的事实。但这股“繁”风,与其说是和“识繁写简”这样“一个含糊不清的矛盾概念”⑧有关;倒不如说是和“能繁能简”,“两者兼顾”,“既能识繁写繁,又能识简写简”⑨这样简洁明了,旗帜鲜明的主张有关。究竟哪一主张在“给社会用手增加混乱.不宜提倡”?⑩这里,潘文的动机与效果不也是自相矛盾吗?“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人人有责”。⑾写就是使用。“写简”就是提倡或者要求,在写的时候用简化汉字。这见地,这主张,有何不妥?至于“识繁”,则是说,面对当今社会繁体字大量存在,不得不要接触,不得不要知道的情况下,认识它,还是必要的,有用的。试想.如果一个人识字三千,却连一个繁体字都认不出来,就是随便上街遛遛,那他也可能会与一个半文肓、睁眼瞎差不多。在简化字未一统天下的历史阶段,在汉字的学习和使用问题上,“识繁写简”作为一种对策提出来,自有它的历史原因,潘文认为它在理论上是矛盾的。论据之一,便是说:“识繁写简。如果人人都‘写简’,那么‘识繁’从何而来。”⑿自然,如果社会发展到人人都写简的阶段,识繁是无需提倡,但这并不意味着“识繁”便是无“繁”可识。试想,二十年之后,五十年之后,甚至再说远些,几百年之后,纵使古藉可能消失,繁字粒可能禁绝,但山川古迹,风景文物也能灭绝的么?一个“龙”字,一个“华”字,一个“关”字,若不识其繁体,游山玩水,观赏风物时,会失去多少情趣?而作为中华瑰宝的书法艺术,难道也能全被简化字所取代么?若否,难道不识其字,只观其形,就可以领略其神韵的么?所以,我们说,历史纵使发展到了人人都写简的阶段,“繁”从何来?这不是历史地存在着的么?当然,在那个阶段,“识繁”自有它存在的层次与意义,这与我们今天的“识繁”会有历史的不同。人人写简,在现今初级阶段,只能说是一种奋斗目标,一个美好的追求。且莫说是写,就是印,出版物哪怕在大陆范围内,繁简并存的难道会少吗?更何况,海内外交往日频,繁的印刷品毕将历史地存在。在目前,未接受简化字教学的人仍然存在,简化字又未能全面地在汉字使用区域推广普及的情况下,“识繁写简”作为过渡阶段适应历史需要的举措,应该属于一项良策。
“识繁写简”强调的“繁”只在“识”,而“写”则应当“简”。“写简”正是用字规范化的要求,为何“只”能给社会用字增加混乱?13增加社会用字混乱的,只能说是写繁之风。我们的锋芒所向应该是写繁者、印繁者,而不应该是写简者。对于社会用字写繁者、印繁者,国家应有强硬的措施予以严治。至于“识繁”的范围与程度,这里自然有一个量与度的问题。

“识繁写简”的提出,只是为适应社会现状的一项对策,有其消极被动的一面,也有其积极主动的——面。“识繁”只是在连日常生活中社会用字都未能有效禁绝“繁”的情况下,在不识便半文盲,不识只能睁眼瞎的情况下,被动地、无可奈何地要“识”。识只是为了了解、领会,是属自我接受方面的问题。这是其消极、被动的一面。而“识”的量,自然也以各自的日常生活领域为度,大致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不致于“繁盲”而已;这是一般人的要求。并且这种“识”,只限制在“识”而不在“写”或用。作为一个整体,“识繁写简”对写的规定是“简”。也就是说,为了避免在社会中成为半文盲、睁眼瞎,我们有必要识一些是他人所为、历史存在的“繁”;另一个方面,为了避免社会用字的混乱,保证社会用字规范化,我们自己在写字的时候,一定要写“简”。这是规定,这是原则。也是其积极主动的一面。“写简”,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纵使给未推行《汉字简化方案》地区的人写,自己也没有必要学写“繁”。我们要相信简化字的客观效应。简化字的优势在于易识易写,“无可置疑的具有统一性”。试举个简单的例子:简体的“台”(台湾)、“龙”(九龙)、“门”(澳门)有几人难识,有何必要写成繁体呢?“识繁写简”首倡者是海外有识之士,海内海外都提倡“写简”,奉行“写简”,不正是推广简化字之善举吗?海外人士且在倡导“识繁写简”,为何海内人士还在“以为最好是两者兼顾”。14这岂止是自相矛盾?识和写,一个是领会,…—个是表达;一个是接受,一个是使用。识,相对来说容易些;写,则要困难得多。繁体字为何要简化?就是因为它难识难记难写,费时费力耗神。仅以日常生活领域为度识一些“繁”。已属不易,要写就更麻烦。对于常见繁体字,识者不少;但会写者谅不多。前些年,有一日语培训班,日语老师让全班70多位来自几个县区年纪20—50岁的大学生和工程技术人员写出繁体的“党”字,竟无——人能写。笔者家乡围龙屋后,留有20年代红军标语:“国民党是地主土豪劣绅的狐群狗党”。当然,那时并无简化字,对其繁体的“党”字,幼时即可认,可谓“眼熟生茧”,但此时却也眼高手低,举笔难下。老师写出来,问大家识不识,几乎都说,能认但自己不会写。这事例,也无非说明,识和写并非一回事。“识繁”并不等于“倡繁”,识繁后也并不等于能写繁。以“写简”为原则,“识繁”也不致于是“倡繁”的前奏或阴谋,为何“不可取”?社会用字“繁”风不止,屡禁不衰,这与吃喝风、送礼风相似。大概也与国情有关,与“国民的劣根性”有关。要“强化规范意识,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倡“识繁写简”的海外学者和海内人士,应该是可以团结的同盟军。在目前汉字繁简并存的过渡阶段,“识繁写简”的主张,在海内外不失为一项良策。[ 嘉应教育学院学报 1994、12 第 4、5 期]

15、祖国的语文,为什么不学?——访国家图书馆馆长任继愈

不久前,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丽,对国家图书馆馆长任继愈进行了一次专访。

任继愈(以下简称任):现在已经成了断层。新中国成立后出生的孩子对古代的东西非常隔膜,尽管数理化考得非常好,奥林匹克竞赛得过奖。我去看过安徽的少年班。他们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少年班要熟悉中国的历史文化,光学这个科技不行,这跟外国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王:那您觉得跟语文课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

  任:中国文化有一个特点,自从有文字以来没有中断过。你看骑马的“马”字,从前那个写法一直到现在,能看出那个痕迹;还有那个“鱼”字,也能看得出来。而古希腊文和现代英语是不一样的,拉丁文跟现在的欧洲语言不一样,古代的印地语跟现在也不一样。只有中国持续不断的五千年。语文课应该代表五千年的成果。

  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对汉字做了简化。今天除了中国台湾之外,大陆的孩子都不认识繁体字了。

  任:这个简化字的工作,虽然方向是对的,但做得比较粗糙。比如“台湾”的“台”字,本来是“臺”,现在写成“台”。你写这个可以,但你不能不认识那个。繁体字你应该叫他认识,不认识是不行的。有一次颐和园办慈禧太后生活展。“太后”那个“后”,主办方以为是繁体字的那个“後”,结果就写成“慈禧太後”。挂了两天,结果有游客看出来,去提了。这是发生歧义,发生歧义就不成功了。我是研究历史,研究哲学的。你比如易经讲“乾坤“,有的地方简化成“千坤”。每次排版我就提醒,这个字不能简化。这种情况不少。

  王:这是为什么呢?

  任:当初制定这个方案的时候,是把好几个字合并成一个,这一并就回不去了。比方“斗争”和“北斗星”的“斗”,“斗争”是简化字,但“北斗星”不是简化字。还有“干部”的“干”和“才干”的“干”,“大动干戈”的“干”,它们是不一样的。现在都变成一个,这样就乱了。

  王:我觉得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混乱会越来越严重,因为会认会写繁体字的人越来越少了。比方像我,现在看古书是没问题,但具体让我说出今天某个简化字在简化之前是怎么写的,我也不清楚。

  任: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是识繁用简。这样念古代文学作品不会不认识。你比方唐朝诗人叫做“朱庆馀”,现在简化成“朱庆余”,那不变成“庆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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