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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后化妆品成分将全用中文说明

[日期:2007-11-01]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祝洪美 [字体: ]

  晨报讯 (记者 祝洪美) 明年1月1日后买化妆品,关于它的成分不再让我们看不懂。

  卫生部近日规定,化妆品成分说明不允许再“中洋文”混杂,必须全部用标准中文。

  除了进口化妆品满身的英文外,国内一些知名化妆品的试用装或者赠品,也是满身英文,成分表中多出现“Bronopol”、“Sorbic acid ”等令人费解的英文标识。

  总公司在法国的一品牌防晒美白霜,销售的同时赠送一小瓶试用装。虽然正品的说明几乎都是中文标识,产地是“中国广州分公司”,但是试用装身上却找不到一个汉字,都是英文,产地也没有标明。销售人员解释:“试用装和赠品说明都一样,没必要标注。”

  在该正品的成分表中,有一项是“bFGF”,记者通过查询得知,“bFGF”是一种多肽化学物,它的作用很多,对神经、血管和伤口都有作用。

  随后,记者致电该公司中国分公司上海总部,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大部分化妆品中都含有这一成分,具体是什么意思,不清楚。”

  赠品也要写进信誉卡

  “化妆品的赠品也是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正规商品的要求应该一样。”辽宁省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按照前不久出台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的赠品和试用品都必须和正规产品一样,标注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口的化妆品也要有中文标签。

  而对于此次卫生部发布的《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省质监局表示:“赠品和试用装也应包括在内。”

  该工作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如果使用赠品产生不适症状,也在商家的“信誉”范围内,最好在购买化妆品时,让商家把赠品也写进信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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