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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繁书简”小议

[日期:2013-11-24] 来源:汉字书同文研究文集第九集  作者:周南祥 [字体: ]

                             “识繁书简”小议  
                                   周南祥
     面对汉字书不同文局面,有些人士提出识繁书简、印繁书简的解决办法,引起讨论、争论。
对识繁书简、印繁书简发表不同看法进行讨论、争论都是很正常的现象。学术上进行充分的讨论、争论,有益于学术的发展和进步,应该支持,不能阻止。
什么是识繁书简?在什么情况下识繁书简?识繁书简、印繁书简是不是汉字书同文的最终解决办法?很有必要讨论清楚。

                       提倡识繁书简 与 规定识繁书简
对识繁书简的提法首先要分清:是提倡识繁书简还是规定识繁书简。
提倡识繁书简与规定识繁书简是两个不同的命题,需要加以区别。这涉及一系列问题:是需要时的识繁书简还是常态化的识繁书简?是特定范围的识繁书简还是社会全体的识繁书简?是某几个字的识繁书简还是所有字的识繁书简?是自愿性识繁书简还是义务性识繁书简?是自己自学的识繁书简还是学校统教统学的识繁书简?是成人随意性的识繁书简还是启蒙时就开始的制度化识繁书简?
提倡识繁书简就是需要时的识繁书简,是特定范围的识繁书简,是某几个字的识繁书简,是自愿性的识繁书简,是自己自学的识繁书简,是成人随意性的识繁书简。
规定识繁书简就是常态化的识繁书简,是社会全体的识繁书简,是所有字的识繁书简,是义务性的识繁书简,是学校统教统学的识繁书简,是启蒙时开始的制度化识繁书简。
提倡识繁书简就是内地提倡识繁,港澳台提倡书简,便于了解熟悉对方使用的文字,便于阅读对方的文本,这对发展和统一汉字有一定意义。提倡不是强制,个人可以响应,可以不响应,港澳台可以继续识繁书繁、内地可以继续识简书简。有的人可以识繁识简,有的人可以书繁书简,有的人可以识繁书简,有的人可以不识繁书简。
  规定识繁书简,内地由识简增加识繁,课本要加印繁写,港澳台由书繁增加书简,课本要加印简写。人人必须识繁书简,人人就要繁简兼识,人人要被迫增加学习量、记忆量。但是识了繁,只能读,不能书。要书写就要懂得繁简转换。识了简,只能书,不能打印。要打印就要懂得繁简转换。人人要学习和懂得繁简转换,要随时能进行繁简转换。规定识繁书简,个人就没有不识繁书简的自由,也没有书繁的自由。
  提倡识繁书简与规定识繁书简自由度不同,范围不同,规模不同,资源消耗量不同,影响度不同。
如果规定识繁书简,先要思考下列问题:古代、近代没有人禁止识繁书繁,也没有人禁止识简书简,完全可以自由地繁简兼识、识繁书简。但是在没有人强制的情况下有多少人繁简全识,识繁书简?现代,内地有多少人愿意自小开始识繁?已经掌握简写形的成人有多少人愿意识繁?台湾有多少人愿意自小开始识简书简?已经掌握繁写形的成人有多少人愿意识简书简?港澳并没有政府干涉识繁书简,但是使用者多少人愿意自小开始识繁书简?已经掌握简写的成人有多少人愿意识繁?已经掌握繁写的成人有多少人愿意识简书简?海外汉字使用没有政府干涉,学习者为什么对选学繁写还是简写产生诸多困惑?为什么还要先确定将来是到内地还是到台湾工作才决定学繁学简?多数人为什么不繁简兼学兼识?这说明多数人都是只愿意学习多形字的一种字形,对有繁简两种字形的字多数人只愿意或识繁书繁或识简书简,只想以学习繁简字形中的一种用于交流,因为这样最经济。
无论提倡识繁书简还是规定识繁书简都是保持汉字一字两形,还是书不同文。规定识繁书简实质上是使书不同文永久化。
上述界限划清,上述问题弄清,什么情况下需要识繁书简,什么阶段需要识繁书简,怎么样识繁书简,识繁书简是书不同文状态下便于互相沟通的权宜性措施还是解决书不同文的长远性办法或是书同文的终极性目标,是否可以规定识繁书简,这些问题自然就清楚了。
提倡识繁书简不需要讨论、争论,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精力和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识繁书简。而规定识繁书简是需要深入论证的:到底有没有这个必要?意义大不大?大众是否能够接受和欢迎?

                         识繁书简 与 印繁书简
有些提出识繁书简的学者主张印刷全面恢复繁写,简写专门作书写用,这就成了印繁书简,不再是普通意义的识繁书简。
识繁书简与印繁书简是两个不同的命题,也要加以区别。
  识繁书简是认识繁写,书写简写。印刷没有禁止用简没有禁止用繁。印刷字形没有改变。汉字原有使用制度继续存在。
  印繁书简是印刷(包括打印)用繁,书写用简。内地人只能书简不能印简。港澳台人只能印繁不能书繁。印刷(包括打印)用繁,全社会必须识繁,不识繁就不能阅读;书写用简,全社会也必须识简,不识简就不能书写。这样全社会必须繁简兼识。汉字原有使用制度必须改变。
  识繁书简是识、书两形,即一个人使用眼、手不同器官进行目视、手写,要使用繁简两种不同字形,需要一人两识。
  印繁书简是印、书两形,即一个人使用电脑或笔两种不同工具要使用繁简两种不同字形,也需要一人两识。
  两者的关系是,识繁书简不包含印繁书简,而印繁书简包含识繁书简。
  两者有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是两者都是保持一字两形(一个字种保持繁简两种不同字形),都需要一人两识。都属汉字书不同文。
  不同点是识繁书简不必改变汉字印刷现状,内地可以继续印简,但是必须识繁,港澳台可以继续印繁,但是必须书简,印繁书简必须改变汉字使用现状,内地必须增加印繁识繁,印刷不能使用简写,港澳台必须增加识简书简,书写不能使用繁写。
  现在书不同文时内、台各用一形,想要阅读内地文本和台湾文本就需要识繁识简,需要两形兼识。如果今后书同文时印(印刷)书(书写)各用一形,想要阅读印刷文本和书写文本还是需要识繁识简,还是需要两形兼识,书同文与书不同文就没有多少区别。只是从内、台字形不统一变成印、书字形不统一。本来大多数人平时不接触对方文本,无论印刷己方文本还是书写己方文本都不需要转换,很方便,书同文以后如果规定印繁书简,大家随时都面临两种字形的转换,都不方便了。内、台两形只要少数人搞转换,印、书两形却要大家随时搞转换。不方便的人数增加了。
  印繁书简是要改变汉字使用现状的,改变现状如果好处多多,问题不大,如果麻烦很多,好处不多,问题就大。
印繁书简将对全社会带来经常性的麻烦。现在是打印普及时代,人人要分清印刷和书写的界限并随时进行转换不容易。提纲书写用简,请人打印用繁,文稿草拟又用简,文稿打印又用繁;手写书信用简,打印书信用繁;报刊书籍印刷用繁,摘录句段用简;教材印刷用繁,教师板书、学生课堂笔记用简;学生阅读课本用繁,阅读教师板书用简;课文印刷用繁,默写课文用简;范文印刷用繁,学生作文用简;平时题目印刷用繁,答题书写用简;考试时草拟试卷用简,印刷试卷用繁,答卷书写又用简;书写对联、题词、招牌用简,印刷对联、题词、招牌用繁;书写通知用简,打印通知用繁,抄录通知又用简。这样频繁转换可能会增加混乱和差错概率。打印的名册用繁,签字领取钱物用简,打印文书指明的代理人姓名用繁,代理人签名用简,还可能会被怀疑不是同一个人。使用简写是为了节省时间,进行频繁的繁简转换,可能要化更多时间。现在是电脑普及时代,印刷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仅仅局限于印刷厂,打印已经与书写一样方便,已经与书写一样成为普遍行为,纯粹的书写少之又少,印刷和书写严格分为两种字形,有多少必要呢?电脑、书籍、报刊、电视、广告到处都是繁写,偶尔动手书写忽然要用简写,可能很难想得起简写怎么写。提笔忘字,简写不是易写了反而变成难写了。印刷是什么字形就写什么字形,识什么字形就写什么字形,经常接触什么字形就写什么字形不是更简便易行吗?
  主张印繁书简的某些学者认为一些简化字简化得不错,简化得合理。这些不错的合理的简写为什么不能保留下来替代对应的不合理的繁写作为书同文后的印刷、书写统一字形呢?为什么沿用的近代正写字形要原封不动呢?如果合理的简写仅仅作为偶尔一用的书写字形,其合理性如何发挥呢?
主张印繁书简的某些学者还认为有些近代正写字形笔画太多也需要简化。这说明他们承认沿用的近代正写字形有不合理的地方。既然认为一些汉字还需要简化,简化以后为什么就不能既用于书写又用于印刷呢?仅仅为了书写时偶尔一用,简化还有多少必要呢?有多少人会去学习呢?汉字与表音字相比有五难:难认、难记、难读、难写、难用。提出印繁书简的学者承认汉字有难写问题,所以提倡书简。但是书简只解决难写问题,其他四难如何解决呢?印繁书简不但无助于解决其他四难,反而使难读、难认、难记、难用的汉字增加。
还有学者提出要使所有汉字都有繁简两套字形。数万汉字已经够多,所有汉字都搞成两套,数量倍增,学习量工作量增加更多,麻烦更多,而好处并不多。所劳与所得不成正比,这种不合算的事情有多少有多少必要性呢?如果化很多社会资源搞成的简写,仅仅是为了书写时偶尔一用,值得吗?
主张印繁书简的某些学者认为日本的有些简写不错,可以采用。日本也有他们的汉字简写,并且都用于印刷和书写,我们自己的某些合理的简写为什么反而不能同时用于印刷和书写呢?与日本等国进行汉字书同文是采用他们的简写作为印刷和书写的统一字形还是仅仅作为书写字形呢?他们把简写作为印刷字形,我们不作为印刷字形,如何与他们书同文呢?
  历史上和现实中印刷和书写多数人一般都使用正写一种字形,只是少数人零星偶然使用某几个异写字形(包括某些简写、繁写等),汉字书同文时为什么要截然分成两种字形呢?表音文字数量只有几十个,其印刷字形与书写字形都基本一致以方便使用,只是字体有别,汉字数量很多,为什么反而要使印刷字形与书写字形不一致呢?
  历史上和现实中印刷字形是社会统一规定的,书写字形一般是无需统一规定的,在非正式场合,只要对方认识,书简可以,书繁也可以,为什么只能书简不能书繁呢?
汉字书同文的目的是减少通用字形,减少记忆负担,减少学习量工作量,减少麻烦。印繁书简,就是两形通用、两形并存,字形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人人要两形兼识,记忆负担没有减少,学习量工作量没有减少,反而成倍增加,这不是违背书同文的初衷吗?
因此,作为书不同文状态下临时办法的提倡识繁书简有某些意义,但是作为书同文以后永久性办法的印繁书简没有意义。
有的学者既主张对少量非一一对应的简化字进行调整,又主张印繁写简。但这两者是互相矛盾冲突的:非一一对应简化字的调整是印刷和书写字形少量恢复繁写,保留其他一一对应的简化字,印繁书简是印刷字形全部恢复繁写,连一一对应的简化字也一并废除。印刷字形全部恢复繁写就不需要区分非一一对应的简化字还是一一对应的简化字,这等于取消对非一一对应的简化字进行的研究和调整。光是为了书写不是为了印刷而调整非一一对应的简化字是不必要的,书写时如果怕发生转换错误,可以不转换,大家都认识繁写,何必书写时用简写呢?
有的学者既赞成推行和谐字,又主张印繁书简。但这两者也是互相矛盾冲突的:和谐字是吸收好的繁写字和好的简化字形成统一的优化的印刷、书写字形,印繁书简是简化字不论好坏全部取消印刷字形资格,对应的繁写字不论好坏全部恢复为印刷字形。
印繁书简意味着惯于识简书简的几亿内地人必须识繁,惯于识繁书繁的几千万港澳台人必须书简,他们不识繁的自由和书繁的自由受限制,他们能不能接受?我们不能凭主观想象,应该到广大工农商学兵中进行民意调查。

                            识繁书简与识正书行
有的学者提出汉字识繁书简、识正书行。
识繁书简的意思是认识繁写字形,书写简写字形。
识正书行的意思是什么呢?有的学者认为“正”指简化字对应的繁写字形,那么,“行”指什么?指行书即行体还是对应的简写字形?如果“行”指对应的简写字形,识正书行与识繁书简意思就相同了。如果“行”指行体,“正”指对应的繁写字形,识正书行就变成识繁书行(认识繁写,书写行体),字形与字体混淆进行对举,就十分费解。汉字书同文要解决繁写、简写如何选择如何统一,识繁书行不涉及简写,对研讨汉字书同文有何意义呢?因此识正书行的“正”应该是指正体即楷体,“行”指行体,楷体与行体对举,才符合逻辑。识正书行就是识楷书行。
汉字识繁书简与汉字识楷书行是两个不同命题,应该分开探讨,不能混为一谈。
识繁书简是要求能认识繁写形能书写简写形,属字形问题。
识楷书行,是要求能认识正体(楷体),能书写行体,属字体问题。
识繁书简指一人繁简两识.
识楷书行指一人楷行两会。
识繁书简涉及的是字形,不同字形属于个体性差异,大差异,不同字形需要一个个地分别学习,时间、精力投入多。
识楷书行涉及的是字体,不同字体属于系统性差异,微差异,不同字体只需要学习规律,不需要一个个地分别学习,时间、精力投入相对较少。
识繁书简意味着无论在内地还是在港澳台除了学习己方的一种字形,还需再学习对方使用的字形。
识楷书行意味着无论在内地还是在港澳台除了学习楷体一种字体,还需学习另一种字体-行体。
识繁书简是学会两字只顶一字,不符合节约性原则。汉字学习应该是学会一个字能顶几个字用,而不应该是学会两个字只顶一个字用。现代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除了立志做专门文字工作者,一般人不可能在汉字学习上耗费过多时间。历史上,大众连一人一识都做不到,文盲很多,现实中,还有很多边远地区一人一识都做不到。而且大众只求一人一识满足读写需要,他们需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化尽可能少的精力掌握汉字作为工具去进一步学习其他科学知识。因此,一人两识没有有多少必要性与可行性。至于少数人的一人两识或一人多识,历史上,现实中都有,无需统一规定,各人可根据需要而定。
识楷书行是学会两种字体用于不同方面,识楷是必须的,书行主要是为了提高书写速度,如果手工书写汉字的工作量很大,学习行体,有一定意义。一人楷行两会有一定好处。无论在内地还是在港澳台识楷书行都零星进行着。正体(楷体)都是必学的,行体从来没有不让学习。正体(楷体)学会后,快速书写时笔画相连就与行体相近,行体是可以意会的。
识繁书简与识正(楷)书行并提是专门指字形还是专指字体还是两种都指?是指只进行识繁书简还是只进行识楷书行还是既进行识繁书简又进行识楷书行?如果只实行识繁书简,需要学习繁写、简写两种字形,如果只实行识楷书行,需要学习楷体、行体两种字体。有繁简两形的字既识繁书简又识楷书行,意味着启蒙时要学习楷体繁写、楷体简写和行体繁写、行体简写4种写法,这是很困难的,也许文字专家不会感到困难。启蒙时总是书上印什么字形、字体就学什么字形、字体,比较容易比较方便。这就是正写形、正体使用人多,异写形、行体使用人少的原因。自愿性识繁书简加识楷书行各人自便,但是制度化识繁书简加识楷书行就要考虑学习成本。历史上没有人限制时,真正愿意识繁书简加识楷书行的幼童和成人不多,未来真正愿意识繁书简加识楷书行的幼童和成人也不会多。
识繁书简难度大于识楷书行,意义小于识楷书行。提倡识繁书简、识楷书行无需争论,规定识繁写简、识楷书行需要论证。
规定识繁书简,要改变目前汉字教学现状,简写通用区要增加识繁课时,繁写通用区要增加识简课时。
规定识楷书行,不需要改变目前汉字使用现状,无论简写通用区或繁写通用区,识楷都在进行着,书行都允许着,加强训练即可,无需统一规定。
识繁书简事关汉字书同文。如果人人都能识繁书简,都能繁简两识,汉字书同文就没有太大必要性。实行汉字书同文是因为很多人只一人一识。
识楷书行与汉字书同文无关,无论汉字书同文还是不同文,都可以进行。

                           一文两印 与 一人两识
  有的学者赞赏某些地区汉字一文两印(即一篇文章印刷成繁简两种文本,包括一书两印、一刊两印、一报两印),以某些地区繁简一文两印证明繁简对峙僵局打破和识繁书简可行。
  但是能不能证明呢?
  某些地区汉字一文两印是因为有些人只认识繁简字形的一种,不是因为大家都已经繁简两识。如果大家都繁简两识,就不需要一文两印了。因此,某些地区汉字一文两印不能证明繁简对峙僵局打破和识繁书简可行。
  美国洛杉基《世界日报》某些文章印刷成繁简两种文本,是因为要面对简写人群和繁写人群。繁写人群与简写人群居住相对分散,互相混合,分不清哪儿是繁写通用区,哪儿是简写通用区,在同一版面一文两印便于两种人群阅读同一文本。这种一个地区的一文两印与一个国家的一文两印是一样的,如果中国发行一种同时面对海峡两岸的报刊、书籍,也需要一文两印。现在海峡两岸多数文本在己方只需要一文一印,是因为多数文本只面对己方人群。繁写人群与简写人群相距较远,分隔在海峡两岸,他们居住相对集中,可以明显分清繁写通用区与简写通用区,不需要在同一版面一文两印。
  美国洛杉基以前一文一印(只印刷繁写文本),是因为以前居住的主要是繁写人群,后来,简写人群增加,于是尝试某些文章一文两印。中国内地与台湾地理上隔着海峡,以前政治上互相对立,来往很少,中国内地居住的主要是简写人群,所以只一文一印,台湾居住的主要是繁写人群,所以只一文一印。以后随着三通不断扩大,人员往来增多,繁写人群、简写人群混合居住现象越来越多,可能也需要一文两印。
  一个地区的一文两印和一个国家的一文两印是因为多数人一人一识(只认识繁简字形中的一种)。如果同时需要面对一人一识的繁写人群与简写人群就需要一文两印,如果只一文一印,就需要一人两识。
  只要汉字保持书不同文,就需要一文两印或一人两识。一文两印 (一篇文章印刷成繁简两种文本) 才能方便繁写人群与简写人群的阅读,这就产生转换的麻烦和资源的浪费。如要要避免一文两印的麻烦和浪费,就要一人两识 (一个人同时认识繁简两种字形),但是一人两识需要增加每个人的麻烦和精力浪费。
  无论是一文两印,一人两识,都不能免除两形转换,都增加学习量、工作量,增加麻烦,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一文两印是少数人学习认识两种字形,少数人增加学习量。
  一人两识是每个人学习认识两种字形,每个人增加学习量。
  一文两印是由少数专业人士进行繁简两形转换,少数人增加学习量、工作量。
  一人两识是每个人自己进行繁简两形转换,每个人增加学习量、工作量。
  一文两印是人际的两形转换,简写人群与繁写人群之间需要繁简两形转换,浪费的是少数人的精力和社会资源。
  一人两识是人内的两形转换,每个人自己与自己进行繁简两形转换,浪费的是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
  一文两印是汉字书不同文造成的无奈,是不可能全面推广的。
  一人两识是汉字书不同文的继续,是不可能被大众接受的。
  只要汉字保持书不同文,就需要繁简两形转换,无论是少数人转换还是每个人转换都是不必要的麻烦,都是一种浪费。避免麻烦避免浪费的唯一出路就是实行汉字书同文。
  无论是识繁书简还是印繁书简只是把两岸不同文变成识、书不同文、印、书不同文,还是汉字书不同文。
无论是识繁书简还是印繁书简,都是允许汉字保持一字两形,都需要一人两识,都需要每个人增加学习量、工作量,每个人增加麻烦,每个人产生浪费,因此都不可取。

                           一字两形 与 一字一形
  汉字书不同文与书同文的根本区别在于汉字通用字(正写字)是一字两形还是一字一形。
  中国的内地与港澳台分别使用简繁两种不同字形,属于一国两形,洛杉基等地混合居住的繁写人群与简写人群分别使用繁简两种不同字形,属于一地两形。汉字一国两形、一地两形这种不同文,平时都只要一人一识、一文一印,只在与不同文的对方交流时需要两形转换,需要一文两印。汉字识、书两形、印、书两形,这种不同文,平时都需要一人两识,随时需要两形转换。
  无论汉字一国两形、一地两形还是汉字识、书两形、印、书两形,只要汉字通用字(正写字)是一字(字种)两形,就或需要一文两印,需要专人两形转换,或需要一人两识,自己两形转换。
因此无论是汉字一国两形、一地两形还是汉字识、书两形、印、书两形,只要是汉字通用字(正写字)是一字两形,就是汉字书不同文,就要增加麻烦。提倡汉字一字两形,就是提倡汉字书不同文,延续这种麻烦。只有汉字一字一形,才能永远避免这种麻烦。
一字两形与一字三形、一字四形、一字五形、一字n形一样,都属于一字多形。如果承认异形字整合--多形字整合是必要的,就应该承认一字两形的整合也有必要。因为汉字只需要一字一形,一个字种的其他字形都是异形字。
汉字书同文必须是汉字通用字 (正写字) 字形融一,两岸一形、识书一形、印书一形。一字(字种)一形。只有这样才能一人一识,一文一印,免除两形转换的麻烦。

                           用字自由与用字规范
有的学者强调用字自由。但是如果认为内地印简书简台湾印繁书繁限制了用字自由,那么规定识繁书简、印繁书简也照样限制了用字自由。如果认为规定识繁书简、印繁书简不会限制用字自由,那么目下内地印简书简台湾印繁书繁也不算限制用字自由。规定识繁书简、印繁书简,人们不识繁书简的自由、识简书繁、识繁书繁、识简书简的自由都受到限制了。
现在内地实行印简书简,少数人识简书繁,台湾实行印繁书繁,少数人识繁书简,港澳有的印简书简,有的印繁书繁,也有人识简书繁,有人识繁书简。不是完全没有用字的自由,只是正式场合有限制。
自由总不是绝对的,也不是无限制的。甲用繁写,乙用简写,丙用其他异写,这样不是又加剧书不同文了吗?因此,用字规范是必要的,如何规范,可以探讨。
口头交流需要有全社会都懂得的通用语(如普通话),书面交流需要有全社会都懂得的通用字(如汉字正写字)。随便使用只有自己或者少数人懂的口头语言或书面文字在自己周围与懂得的人交流是可以的,但是与全社会交流就会带来不便。
因此,汉字书同文应该有统一的用字规范,主要是字形规范。正式场合无论印刷、书写都使用统一的字形,非正式场合识繁书简、识正书行都无需统一作出规定,书楷还是书行,书繁还是书简,可以由各人根据能力、兴趣、需要、对方是否懂得来决定。字典、字书、对照表可以列出各种异写字形(包括繁写、简写),在非正式场合可以自愿参照使用。这样,用字规范与用字自由就得到有机统一。(作者注:本文原为《汉字书同文与文字形体式》的一部分,现独立成篇。)      
                                       2012年6月17日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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