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都是偏旁,但偏旁却不一定是部首。偏旁与部首是两个有着不同内涵的概念。
偏旁是对合体字而言,部首是对其部内所统属的名字而言。这是因为部首是代表同部的字所表示的词义类别,而偏旁除了有表示词义类别的之外,还有的是表示字的读音。比如“帐”字,可以分为形旁“巾”和声旁“长”两个偏旁,但作为部首却只有一个“巾”,即用“巾”字来表示“帐”的词义类别。再如“峨”、“峪”、“峰”、“崇”等字,部首只是一个表示义类的“山”,但就偏旁而言,它们除了具有共同的“山”字形旁之外,还有“我”、“谷”、“夆”、“宗”等声旁。在形声字中,形旁通常也称为意符,意符能够充任部首。
那么是否可以说,在一个字中意符就是部首呢?当然也不能。因为两者之间既有同又有异。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对此曾有一段精辟的论述:“意符对声符而言,部首对所统属的各个字而言。由于形声字的意符同时又是形体结构上的偏旁,所以原则上意符都可以作为部首,但是部首不一定都是形声字的意符。这理由很简单,一则因为部首所统属的字不一定都是形声字,例如贝部的‘负’‘赘’‘质’等字,言部的‘计’‘讨’‘设’等字;二则因为有些部首本身就不是形声字的意符,例如部首‘冓’‘放’‘雔’等等,在这类部首下,没有一个形声字。但是从《说文》全书来看,形声字约占总字数的80%以上。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部首就是意符。”(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上册(第一分册)第151页,中华书局1962年第1版。)
偏旁的外延要比部首的外延宽得多。在《辞海•语言文字分册》中有这样几句话:“旧称汉字中合体字的左方为偏,右方为旁。习惯上左右上下统称偏旁。”究其实,不光是左右上下,就是内外结构也可以称为偏旁。如“闻、圃、疾、匣、句”等字。一言以蔽之,只要是合体字,那么它的能够独立存在的各组成部分就是偏旁。
偏旁包括部首,部首是由偏旁充任的,因此人们也就常把偏旁部首连而言之。不过,从编纂和使用工具书的角度看,还是称部首为妥,因为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部首本身就体现着词义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