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還人民使用漢字的自由

[日期:2011-06-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還人民使用漢字的自由

新西蘭  黄乃強

我為戚桐欣先生在100.4.20.在陝西省白水縣倉頡廟聚會,於「中華漢字節」倡議紀念碑前的下述發言叫好:

「兩岸中文如一頭亂髮亂髮不能只顧髮髾(標準字體、化漢字),要從髮根甲骨文、金鼎文、竹帛文、理(不能只顧「筆紙時期」,要兼顧紙時期不能只顧國內,向「中文是交換萬國語文的媒介」進。建議陝西省調整旅遊路線,供使用中文的人文化古都遊學,先遊中華始祖帝陵、文倉頡廟,解「字、字理」,再遊始皇帝陵聽兵馬傭心聲──書同文,最後到西安看石鼓文、碑林大唐夜城解中文不能停滯在「標準字體、化漢字」的理,正簡可以和,中文以進步、再進步,標準、規範要創意産業保留空間,讓兩岸攜手,向「中文是交換萬國語文的媒介、第二次書同文」前進。」

您的以下論述也很精彩:

「文字是文化的體,選擇使用甲骨文、金鼎文、竹帛文、(正書、行書、書)、……」是人民的自,教育部放縱「國語大師踐踏「文化文字」,訂標準、規。總統先生在臺北市市長任內主張用「中文正體」,不主教育部訂的「標準字體」,正體是民間使用的「康熙老字」,與于右任先生訂的「標準書」、先生訂的「標準行書」互輔互成,教育部佞指「標準字體」就是「中文正體」,人。」

「選擇使用甲骨文、金鼎文、竹帛文、(正書、行書、書)、……」是人民的自由」,說的好!

中國大陸教育部忘記人民的這種自由(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了這種自由),久矣。

看來,要實現漢字的書同文,是不是應該從兩岸教育部,都歸還人民使用各種漢字的自由,開始?

 

20114




阅读:
录入:黄乃强

语网特别申明:各专栏专辑作者文责自负,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在语网的发布不影响其再版权,即作者还可另行投稿或出版。任何人均可在本站发布或转载文章,但这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函联系。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漢字被「規範」天下將大亂

下一篇:汉语拼音字母键盘(28键码优化版)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限500字,建议200字以内):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站内查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