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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自己的汉语言学

——语言学ABC问题

 

一、语言学界的权威迷信

 

近十几年,我因研究汉字编码,涉及了汉字和汉字文化的研究。我个人发现在我国搞文字研究的,都称为语言学家,没有专门研究汉字的汉字学家。文字学本来应该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因为“汉字落后论”而产生了“文字改革”;因为“文字改革”(即汉字拼音化),而引进了西方的语言学;因为一些人为制造拼音化的理论依据,文字学就成了“语言学的一个部门”(见《现代汉语词典》),原封不动地把拼音文字的定义,套在汉字头上,说“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说汉字不能表音,记录不了汉语言,就应该改革成拼音文字。几千年的文字学研究,一下子变成了“婴儿”,变成了还没有200年历史的“语言学”的附属科目。实在令人不解。

所谓汉字编码,汉字是主体,编码是客体。这种研究,主攻方向应该是汉字的内在规律,再配上客体的规律,才能扭转“万码奔腾”的混乱局面,实现全国统一教学和应用的问题。可是现代的语言学家,由于疏于汉字本身规律的研究,根本无法提供解决问题的规律和方法。汉字编码的研究,主要是汉字字形规律的研究。我国的语言学家,正急于想以拼音文字换掉方块汉字。他们的目标,就是革掉汉字的字形,代之以汉语拼音文字。所以,他们就没有任何对汉字的字形进行研究的心理准备。正因为这样,他们变得比外行还外行的文字学家了。我这里并不是毫无根据地给语言学家们扣帽子,有例为证:1994年《语言文字应用》发表《现代汉字部件切分》、1997年7月《语文建设》发表《汉字构形理据与现代汉字部件拆分》,两篇文章的内容都是说如何将汉字拆分为部件,可题目却都是“汉字部件拆(切)分”,即把部件拆分开来。看内容对照题目,就知道概念不清。作者是两位很有名气的语言学家,是我国名牌大学的语言学教授。他们在语言学界里有一定的代表性,写文章立题竟然如此不慎重。1998年国家语委的《汉字部件规范》课题组发表的一篇文章说:“什么是部件拆分?把汉字拆分为部件,称为部件拆分。”课题组有三位专家,其中两位是著名的语言学家。他们接受国家语委课题,为全国搞部件规范,而自己连“部件拆分”这四个字都不会解释,实在说不过去。是不是因为汉字拼音化使他们昏了头?

由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作为民族文字的汉字,终于摘掉了上个世纪给它扣上的“落后文字”的帽子。人们终于认识到,汉字作为中华民族沟通和传递信息的工具,并不比西方的拼音文字差。应该说《语言文字法》已经使汉字拼音化画上了句号。我不反对汉字拼音化作为一个学术课题进行研究,而是反对把它当做真理以行政权力加以实施。

我认为,在文字改革中被誉为“独领风骚”的周有光先生,以及在他这种思想指导下产生的研究队伍,也应该有所反思。在各大学里授教多年的《汉字改革概论》,对汉字发展规律的描述,和《世界字母简史》的开篇两个比较图,存在着明显的错误。在过去那个不正常的年代,人们不敢批评,这毫不奇怪。但在《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后的今天,对这些错误,仍然视而不见,岂不笑话?厚厚的《咬文嚼字》,没有“咬”出这几本书中的毛病。语言学界反伪科学反得十分热闹,原来只是针对“汉字优越论”的;他们对“汉字落后论”的权威,却表现得如此畏惧,不敢稍有触动,犯“权威迷信”。

周有光先生的《汉字改革概论》和《世界字母简史》,在语言学界很有一些名气。可是我发现有问题。据我所知《汉字改革概论》,曾在多所大学中授教,产生了一大批的文字改革专家。这些专家又带着其中的错误,像天女散花般地撒向全国,实在了不得!《世界字母简史》怎样,我不知道。讲老实话,我不是搞语言学或文字学的,只是把这两本书的问题摆出来让学术界来讨论。可是我要讲清楚,我是没有遵照伍铁平教授的教导,先学习语言学和文字学ABC。我还庆幸我没有学过那些ABC,否则也就会跟伍教授一样犯“权威迷信”的。我认为语言学界如果要真正的反伪科学,首先就应该拒绝“权威迷信”。

学术界有好些人相信权威达到迷信的程度:发现明显的错误,不敢写出来;即使有人能够写出来,把文章送到编辑部,编辑也不敢刊载。许多语言学刊物,对待说汉字落后的文章,就急急发表;说汉字优越的文章,或者对文字改革持批评态度的文章,则被退回。有的刊物,只要是权威的文章,尽管错误明显,也照刊不误;如果是批评权威的文章,那就没好戏了。这实在是我们学术的不幸。我看语言学界的一些论文,其立题大有问题。例如伍铁平教授的《不要胡批索绪尔》、《语言学和文字学的基本知识不能违背》、《不要歪曲语言文字学界的现状》等等。给学术研究规定“不要”、“不能”,是依据什么而来的?如果西方的物理学规定“不要否定牛顿的力学三定律”,“不能否定物质不灭定律”,哪还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吗?语言学界在伍教授的鼓动下,发起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反伪科学的签名活动,其依据就是伍教授的这些“不要”、“不能”。其实,所谓学术研究,发表学术文章,都是在追求真理,但所论述的不一定就是真理。在一篇学术文章中,不一定都是说对的;在一本学术著作中,即使是已经形成系统的,其中也难免会有许多地方不周详或错误。我不反对语言学界反伪科学,但是将某些文章或著作中的错误,就当作伪科学来反,是成问题的。

语言学界那些反伪科学的文章,我看过很多。我的感觉是与我上面说的一样,有说对的,也有说错的。我也没有认为说对的就是真科学,说错的就是伪科学。伍教授的文章有些情绪化,所以自相矛盾的地方很多。例如他有两篇文章,前者说:《学术讨论时不应谩骂》,后者说《学术界不存在骗子吗》。在伍教授的《模糊语言学》一书的《自序》和最后一章中,充满谩骂的语言。一本他写的《语言和文化评论集》,有许多话都不甚恰当,根本不是什么学术评论,而是低水平的谩骂。后来我就想,人是感情动物,写文章有情绪在所难免,因此也就不在意了。

 

二、周有光先生两本书中的两个图

 

周先生写文章最喜讲规律。学术探索的目的,当然就是发现规律。我们就可以利用规律,适应自然,改进社会。但是,规律是不能随便杜撰的。杜撰规律,就会劳民伤财。《汉字改革概论》中认为“文字发展的规律主要是简化”。文字发展规律本来极其复杂,作者却故意“简化”。笔者已在《汉字发展的时空规律和汉字变革的基本特性》(见《现代教育理论研究》,香港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编,香港科技联合出版社,2003年9月)中,对此说进行了批评,同时摆明了道理。周先生又说:“人类文字是不断演进的,演进规律是从形意文字到意音文字,再到拼音文字……”这里的意思是说现在的汉字是“意音文字”,以后一定会发展为“拼音文字”,汉字的发展规律“主要是简化”,汉字将会从“意音文字”发展为“拼音文字”。这些讲法都是附会当时“简化汉字”的政策和“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的“最高指示”杜撰出来。笔者认为,学术著作必须十分严谨,尤其是规律不应杜撰。此书是大学教材,在改革开放后又多次再版,错误的“规律”流毒甚广,至今没有更正。

学术研究最重要的是设想正确,方向对头。如果方向对了,运用周先生这样广博的学识必然有助于研究和实践,并能促进整体学术水平的提高;如果设想立足附会,天南海北地侃侃而谈,有时候也确实会使人佩服,但毕竟是暂时的。当人们在惊叹一阵之后,冷静下来,就会发现这种表现是在玩魔术搞障眼法,其目的不是为学术进步,而是别有所图,认真思考,其中的牵强附会之处就不难发现。

文字与字母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周先生的《世界字母简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2页,却明显混淆。书中开篇列了两个图:

周先生制这两个图的目的是想说明,拉丁字母使用的人口多,所占的土地面积广,所以,汉字应该走拉丁化的道路。它还被排在该书的最前面。同时,他又在另一本《世界文字发展史》中,再次把它放在最前面。说明他对这两个比较图的重视和得意。

这两个图中,拿汉字与拉丁字母比较是错误的:一、汉字是一种文字,字母不是文字,两者是不能比较的。周先生不是不知道逻辑学原理的人,为什么会作这样的比较?如果地球上的老鼠统计起来比人的数量多,人类是不是要退出地球让位给老鼠?二、土地不会使用文字或字母的,怎么可以比较所占的面积?假设太平洋上只有一个小岛国,他们也使用某种独特的文字,能不能以所占的水面面积与各种文字或字母进行比较?占水面面积少的民族文字,是否要改学他们的文字?

汉字是一种文字,要进行使用人口多少比较,与之相比必须同样是文字,例如英文、俄文、法文等,这样才有可比性;字母与文字不具有可比性,为什么要把它们摆在一起进行比较?至于以汉字所占的土地面积,与拉丁字母所占的土地面积进行比较,就更玄了。使用文字的是人,不是土地,怎么能用所占的土地面积进行比较呢?

盲目崇拜权威,是我国知识界的传统弊病。北师大中文系教授伍铁平先生为了证明汉字不是国际性文字,就引用了周先生这两个图。他说:“从中可以看出如果按人口的数目看,使用拉丁字母和汉字的人数最多,二者都可以叫做国际性文字;如果按土地面积看,拉丁字母最有资格称作国际性文字。”(见伍铁平《语言和文化评论集》第330页,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第2次印刷)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2000年2月第3版第228次印刷)里,对“文字”的解释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如汉字、拉丁字母等。”这个释例,也同样地把汉字与拉丁字母混同。争什么文字是“国际性文字”,实际是毫无意义的,何必多费口舌?何况还把错误的比较图引来作证明,更令人喷鼻。位至教授,该有一点鉴别能力的。如果是学生,又会怎样?我觉得,他的那些《不要》、《不能》等等的文章,都带有“权威迷信”的影子。

如果周先生确实是稀里糊涂不明白字母与文字是不能比较的而进行了比较,倒是情有可原的。但他又在《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的“序言”里说“字母不是文字”。既然你明知道字母不是文字,那就不能与汉字进行比较。现在不但进行了比较,还把它摆在两本书的最前面,着实令人莫明其妙!

再翻《汉字改革概论》,看他主张“把通用汉字从六七千减少到二三千或者更少,并且规定从此不再生造新字”。虽然他还说过“这还待研究”之话,实际已付之实施,同音合并就是一个证明。已经“同音合并”的字并不很多,比之“把通用汉字从六七千减少到二三千”确实还只一丁点儿,它已经给我们的使用造成了大麻烦。社会上意见纷纷,一些被合并的字不得不重新启动。这样一来一往,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就是我上面所说的劳民伤财。如果周先生的打算真的成为现实,中国人就没有汉字可用了。这个损失,区区“文革”,无法与之相比。有人批评了这种“极左”,语言学界某些知名人士还说三道四。可见防“左”之难,难在它存在于我们的文化之中,还存在于许多高级知识分子的头脑之中。

 

三、学术研究的多视角

 

2001年《书屋》第2期刊出王若水先生的《试谈汉字的优点》后,同年第7-8期,又刊出了周有光先生的《谈谈语言和文字的类型关系》(以下简称《类型关系》)。就我的感觉,周先生的文章是不同意王先生的论点而发的。文化界有许多人不赞成汉字拉丁化的,王若水先生大概也是其中之一。从他文章的题意来看,是以谈汉字的优点,否定汉字落后论。

王先生不是专业的语文研究人员。就他的文章而论,我觉得他对多年文字改革的实践和文字改革家们宣扬的“常识”进行了反思,发现其中蕴含着汉字落后论的反面解释,就拿来作为批评文字改革的武器:汉语言决定了汉字的形式。其中不无这样的意思:如果汉语无法改革,汉字也就改革不了。这个讲法,对文字改革的主张者,无疑是沉重的一击。

“语言决定论”曾作为“常识”在文化界流传。例如人们普遍认为“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我认为,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文字”既然“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那么,什么样的语言决定什么样的文字有什么错呢?日语决定日文的样式,法语决定法文的样式……等等。既然如此,说汉语决定汉字样式也没有什么大错。王先生说的是“汉族之所以没有采用拼音文字而采用了方块字,这是由汉语的语音决定的。”其中的意思当然是说“语言决定文字”。可见,现在的汉字优越论是从汉字落后论的娘胎里诞生的。

周先生发现,王先生的说法实际在否定“文字改革”,否定汉字拼音化。于是他拿出了“语言类型决定文字类型说”。把“语言”偷换成“语言类型”,再用“文化传播决定文字类型”否定“语言决定文字”。语言与语言类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英国讲英语,法国讲法语,这是不同的语言;以使用的字母来划分,英语和法语都属于一种类型。所以,相同的类型可以有不同的语言。反过来说,法语产生了法文,英语产生了英文,谁能说法文与英文是两种相同的文字?

语言决定文字之说,是从一个很狭窄的视角得出的结论,它有很大的局限性。文化传播决定文字类型的说法,仍然有它的局限,仍有许多现象不能解释。例如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从皇帝到百姓,大多数人都信了佛教,而汉语并没有采用印度字母。这个现象用文化传播决定论该如何解释?我认为,语言与文字是相互影响的,而不是谁决定谁的问题。

周先生又认为:“人们的认识是逐步发展的。从‘语言类型决定文字类型’到‘文化传播决定文字类型’,是一次超直觉的认识发展。”这个说法如果认为从过去单纯地以为语言决定文字的讲法,又增加了一种新的看法,有其对的一面。但认为它可以否定“语言决定文字”之说则错了。从语言的角度来看拼音文字的使用,语言决定文字论不会错(汉字就不同);以一个文化的视角看文字的类型,某些民族的文字类型确实受到文化传播影响。但这种影响只是对文字类型的影响,不是对语言产生影响。因此,不管使用何种字母,某民族的拼音文字仍然要按自己的语音拼造出来。

我认为,文化传播决定论决不是什么在语言决定论基础上的“超直觉的认识发展”,而是展示了另一个不同的学术视角,故所得的结论不同。如果以宏观的时空观理解汉字发生、发展的规律,是用字(信息应用)的需要、造字(词)的能力在决定着文字的使用样式。(请阅《试论汉字发展的宏观时空规律和汉字变革的基本特性》,出版单位见上,有兴趣研究的读者请来信交流。)仅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一的满族已经有了满语和满文,但在入主中原200多年后,满文满语都不见了。因为他们要统治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九的汉族,要与几亿汉族人民交换信息,要让所有汉族人民知道他们的想法和做法,就必须使用汉语和汉字。其结果是满语满文不见了。这就是应用的需要决定文字的一个明显的事例。当然这个事例也同样可用语言决定进行解释。汉族文化博大精深,满族文字无法记录和传递这样的文化信息,因此他们不得不使用汉语和汉字,满语满文不得不自行消失。这里没有“超直觉的认识发展”,而是再展示了又一个学术视角。所以,我认为,允许学术研究的多视角,极其重要,不要以为自己想到的就是科学,与自己不同的就是伪科学。

 

四、学术研究中的的思维定势

 

学术研究中有个“危险的陷阱”,就是思维定势。它常常害得我们一辈子也翻不过身。

解决学术问题,认识规律是最重要的。写文章要讲规律,必须是真正的规律,而不是杜撰的。我看周先生著作中有着喜讲规律的思维定势。正因为他喜欢摆规律,是别人梦寐以求的,就可以使他成为权威。但是,就我的看法,他的文字发展的简化律是复杂的汉字时空规律的“简化”;他的文字发展的三阶段论,则是社会学中的历史决定论的语言学翻版;他的汉字必须要拉丁化的证明图犯逻辑错误。

据载,周先生善于“结合时代的特点”进行学术探索。计算机的中文输入,成了信息时代的热门。周先生于是发表了《中文输入法的两大规律——汉语规律和汉字规律》(见1994年11月9日的《计算机世界·专题综述》115~117版)。我读遍全文,对他的所述“规律”,一点也没有领会。此文中有四个大提纲,每个提纲下包含几个小提纲,现摘录于下

一、拼音变换法:汉语内在规律的应用

(一)单字输入法。(二)词语输入法。(三)“正词法问题。(四)”双打键位“的标准化。(五) “同音词”问题。(六)“同音字”问题。(七)“原位变换”和“异位变换”。(八)“标调”问题。(九)“语段”问题。(十)“定形化”问题。(十一)“缩略法”问题。(十二)“最常用字”问题。(十三)“键盘”问题。(十四)“注音符号”兼容问题。(十五)自动“分词注音”系统。(十六)“部首查字法”。(十七)“造字功能”(十八)“日本的经验”。

二、拆字编码法:汉字内在规律的应用

(一)“字形编码”。(二)“四码电报”。(三)“传统部件”。(四)“再分部件”。(五)“键位安排”。(六)“笔画编码”。(七)“同码”问题。(八)“省略法”。(九)“附加法”。(十)“省略兼附加”。(十一)编码中的“最常用字”。(十二)“形码”和“音码”。(十三)“词语输入法”。(十四)“万码奔腾”。(十五)“字量”问题。(十六)“速度”问题。

三、“拼音变换法”和“拆字编码法”的比较。

四、从“万码奔腾”中解放出来:从“拆字编码”到“拼音变换”。

我对语音是外行,不过我知道“部首查字法”、“造字功能”、“日本的经验”等等与“汉语内在规律”一点也不搭界,怎么把它们扯在一块呢?撇开“汉语内在规律”,就讲“汉字内在规律”。“四码电报”中有什么是“汉字内在规律的应用”?把“键位安排”、“形码”和“音码”、“万码奔腾”都扯在一起,成了“汉字内在规律应用”?使人难以理解。

题目是“中文输入法的两大规律”,提纲中变成了“规律的应用”,小标题中又变成了出现的问题。这种文章,当然不是规律的揭示,而可谓之“大头小尾”式的“耍花枪”。我不知道是编辑弄错了,还是周先生自己故意夸大其辞——把问题讲作规律。我认为如果要使这篇文章题实相符,就应改为《谈谈中文输入中许多必须解决的问题》。语言学界不恰当地誉他“善于结合时代特点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对语文问题作多视角的研究。勇于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善于对新的研究课题做大胆的有效的探索与研究。”(见《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第441页,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我实在想不通。

我觉得语言学家周有光先生的问题,皆是思维定势所致——“所谓思维定势的形成,无非是‘因袭’、‘教条’所由。”“定势作用于思维,思维便僵化;定势作用于人,人也被‘定格’或蜡像;定势作用于历史,连历史也常常被当作‘必然’来重演……定势害人,决非危言耸听。”(金良:《定势误人》载于2001年8期《杂文选刊》)周先生不断出错,在语文界有一定的代表性,大概是文字改革的思维定势所造成的结果吧!

 

 

五、关于语言学、文字学的ABC

 

伍铁平教授说:“要谈论语言学和文字学问题,参加语言学界和文字学界的讨论,就有义务从语言学和文字学的ABC学起”。他又说:“李(敏生)还对‘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这一众所公认的定义提出挑战,说这是‘不科学的’,这就更加令人感到我们同他根本没有讨论问题的共同基本出发点。”(见《语言和文化论文集》第346页)

这些话的意思是:你们要想参加语言学、文字学的讨论,第一,要学好语言学、文字学ABC;第二、要承认“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这个定义。李敏生说它不科学,就不能参加讨论。这实在是伍教授的大发明。

我国的语言学,为什么漏洞百出,就是因为这些ABC有问题,而语言学界又不允许公开讨论,自我封闭,自我扼杀。所以,我国的语言学就永远长不大。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其他的都称“学”,而语言学这一部分,只叫做“语言文字卷”。它成不了“学”。

文字学在我国,有两千年的研究历史,本来是可以称为“学”的。后来一帮子语言学家,把它变成了“语言学的一个部门”。语言学不能成为“学”,文字学也只能自认晦气:老爷子姓啥,小子只能跟着。这都是因为我国本没有语言学,一些人死搬硬套西方的语言学理论,但却没有变成汉语汉字的。用计算机界的术语来说,软件还没有“汉化”,全是“洋文”。“专家”们“乱译乱翻”,不但没有建立起符合汉民族实际的汉语言学,还活活地扼杀了汉文字学。引进西方文化本来是件好事,囫囵吞枣,活活哽死,把好事办成坏事。

什么是语言学、文字学中ABC?这个问题很重要。它意味语言学、文字学中的基本常识、基本规律、基本概念。例如“语言先于文字”,这是基本常识;“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这是基本概念;再如周有光先生说的“文字发展的规律主要是简化”,“人类文字是不断演进的,演进规律是从形意文字到意音文字,再到拼音文字……”,这是基本规律。当然还有很多,不便一一列举。

 

 

六、语言先于文字是错误的常识

 

1999年我在《汉字文化》发表《〈科学地看待汉字〉读后感》后,上海外国语学院的雨立先生于2000年3月7日在《中国教育报·语言文字栏》发表《是缺乏常识,还是哗众取宠》一文说:“潘先生是说,先有汉字然后有汉语吗?世界上哪儿有“先有儿子,后有妈妈”的事情?不是咄咄怪事?”“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这句话包含了这样几层意思:先有语言,然后有文字;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有语言不一定有文字,存在没有文字的语言;只有‘语言中有而文字中没有’的现象,而不存在‘文字中有而语言中没有’的现象;文字对应于语言中的基本单位;文字的教学建立在语言教学的基础上;文字的教学对应于语言的教学。这些都说明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面符号。这几乎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几乎被所有人所接受。”听起来,多有道理;实际上,似是而非。

关于“语言先于文字”这个基本常识,我曾发表《汉语汉字的起源》批驳过这个论点。道理很简单:语言始源于早期的听觉信号。文字始源于早期的视觉信号。既然是两个不同的始源,就不能说早说晚。听觉信号使用嘴巴发出,再用耳朵接收;视觉信号使用手的动作,再用眼睛接收。谁能说这些器官生成的早晚?黄河发源于巴颜喀喇山的北麓,长江发源于巴颜喀拉山的南麓,争论它们谁早谁晚有什么意义?这种没有意义的“基本常识”,亏得一些人借此大做文章!

然而,我问了很多人,不管是大学教授,还是一般的小学教师,几乎都异口同声地说语言先于文字,没有一个人对此有怀疑。这说明创造语言先于文字之说的人,确实是个天才:能够把完全错误的东西,粉刷得天衣无缝,竟然能够使这么多的人深信不疑,骗术竟如此高明!我本来就有怀疑,但也不愿意深究。这是因为我没有学过语言学ABC,不知道他们使用什么证明,没有依据,无法驳斥。雨立先生的语言妈妈和文字儿子的说法露了馅;他又拿出了一系列的“证明”,来说明语言先于文字的道理。问题就在于这些“证明”都有逻辑错误,把尾巴露了出来。

语言先于文字的意思是说语言的产生,要比文字的产生早。对逻辑学来说,这是一种比较。可是逻辑学有个规定,不是同类的东西不能比较。现在我们分析,语言与文字是不是同类?是同类,就可以比较;不是同类,进行比较,就犯了逻辑错误。

语言是所有承载信息工具的总称,包括所有的信号和符号,例如口语、书面语、哑语、体语、旗语等等。可见它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它之所以能够传递信息,是基于人们事先的约定。文字则是语言属下的书面语言的基本单元,就好比人与他身上的器官。要是说“人先于他的嘴巴”,当然一点也不通。人和他的嘴巴是一起出来的。根据《现汉》对 “语言”的解释:“一般包括它的书面形式。但在与文字并举时,只指口语。”这里正好“与文字并举”,所以,它指的是口语,即口头语言。那么,“语言先于文字”则专指口头语言。

口头语言就是嘴里说出来的话。这是一种以语音的变化,传递信息的听觉信号系统。而文字呢,是写在纸上的符号;这种符号以其个体的不同代表不同的意义,形成一个系统,称为书面符号系统。人们使用文字系统传递信息必须使文字组成书面语言。口头语言归属于听觉信号系统;书面语言归属视觉符号系统。不管是文字或书面语言,与口头语言都是两个不同的类,本来就不能进行比较的。现在进行了比较,这就叫做逻辑错误。

所以,说“语言先于文字”,一、没有意义,二逻辑错误。

 

 

七、信号和符号的界定

 

我们在上面提到了信号和符号两个概念,现在也应该把它们分个清楚。

对信号、符号,《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商务印书馆,2000年2月第3版第228次印刷)是这样解释的:

信号——用来传递消息或命令的光、电波、声音、动作等。

信号系统——指能完整地表达(或传递)信息的信号集成。

符号——代表事物的标志;记号。本节所述的符号是狭义的,专指能作书面逗留的视觉符号。

符号系统——指能完整地表达(或传递)信息的符号集成。

基于上述,我们可以理解:信号是瞬息即逝,不能延时的;符号是可以留置,能够延时的。如果说文字记录语言,那应该叫做信息转换。

信号有听觉信号、视觉信号、触觉信号、嗅觉信号等等。信号系统则是指已经系统化了的,能系统传递或表达信息的。这些信号中只有听觉信号如口头语言和视觉信号如书面语言已经系统化了;触觉信号和嗅觉信号还没有系统化。因此,后两者能表达的信息极其有限。符号则专指能延时存在的客观物体。信号在传递信息后消失不见;符号在传递信息后还能留存,可重复使用。问题是:符号将信息传递给接收信息的一方,符号本身没有消失,是因为接收者已经将符号的视觉形象转化的视觉信号。信号的迅速消失是因为它没有客观存在的、承载信息的形象物体。

语言传递信息,是以语音的变化组织成口头语言而使接收信息的人用听觉接收;文字传递信息,则以个体文字组织成书面语言而使接收信息的人得以视觉接收。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发出信息,分用口和手;接收信息,分用耳和眼。正因为文字载负的信息量多,可以简地练述口头语言,使口头语言在转换为书面语言时,产生了“语言中有,文字中没有的现象”。这不是证明“文字是记录语言”,而证明恰恰记录不了。就科学的分析来说,这种现象叫做“信息转换损耗”,即口头语言所载负的信息,转换为书面语言所载负的信息后,它的量减少了。反过来说,书面语言转换为口头语言,是符号所负载的信息,转换为信号信息。由于符号负载的信息量多,以口头语言表达则会增加述说的量,就好比液体气化增大体积一样。

信号系统不能延时,符号系统能够延时。人类为了使信息产生延时效应,就需要将口头语言转换为书面语言,利用文字符号进行记录。其实,这种记录只是一种手段或现象,实质是使之构成书面语言使信息得到传承,或者向远地传递。有了文字,才有文化的积累。“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这是强调语言的重要,鄙薄文字的作用,目的是想以语音改革文字,即以拼音文字取代拼形文字。

如上所述,语言与文字是两个不同的系统、不同的类别,本来就不能进行孰轻孰重的比较的,现在进行这种比较,也是犯逻辑错误的。请问语言学家们,既然你们如此看重语言而鄙视文字,你们不如光用语言不用文字算了!

“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这种说法,一没有意义,二逻辑错误。

 

 

八、文字是传递和记录信息的书面符号

 

我与李敏生先生有同感,也是“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这个定义的反对者。1999年我在《汉字文化》第4期上发表《〈科学地看待汉字〉读后感》,曾提出这个问题。后来有位上海外国语学院的雨立先生在《中国教育报》上著文驳斥我,于是我写成《汉语汉字的起源》答复他。双方就文字的定义激烈相争,不知道伍教授承认不承认这是一种讨论?《汉语汉字的起源》一文,我曾投香港《语文建设通讯》,被他们退回。我想,这个杂志的编辑部大概也是持伍教授的这种态度吧!要是说这个杂志的规格高,可能就是我的文章不够格。可是我转投泰国的国际华文教育论坛,被评为优秀论文,得到教育科研奖的镀金奖盘。2001年11月,发表于香港《当代教育》杂志。现又转载于《现代教育理论研究》(香港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编、香港科技联合出版社,2003年9月)。我在此文中对语言学、文字学中的一些ABC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如果我承认这些ABC正确,那我就不能提出讨论了。任何学术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质疑和开拓。如果认为这些“基本概念”不能质疑,对它的质疑就是“没有讨论问题的共同基本出发点”,那么,这个学术界就必然死水一潭,毫无发展的希望了。

这个文字的定义为什么不科学?因为,定义中的基本概念出了问题:一是符号;二是语言;三是属性。

索绪尔说:“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按此说,语言是符号,文字也是符号。“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不是弄错了?那有用符号来记录符号的?符号不能记录符号,只能记录信号。要么是语言学本身未完善;或者就是翻译错误。看来语言学界还没有把符号和信号两个概念弄清楚。

符号与信号没有界定好,是语言学的ABC没有完善。这样就影响了后续的研究。我看黄亚平、孟华的《汉字符号学》,有许多发他人之未发的创见,应该说是一本好书。但书中把所有的信号——听觉、嗅觉、触觉、味觉的,都说成符号,基本概念混乱,使一些论述本末倒置。例如书中说文字是“借助语音固化简单的符号并使该符号具备用于他处的能力”(见该书第11页)。语言产生的最重要的条件是约定。约定,即使用者双方都知道它所含的信息。古时候,人类还没有语言,以声音来传递信息。由于声音不能留置,无法约定。符号能够留置,声音就可以借助于符号留置,产生了延时效应。声音能够延时,才能约定,才有了语音。于是,语言的基本单元产生了。语音不断地积累,才形成语言。这就是说,是符号的帮助,使声音固化为语音,而不是语音帮助符号固化;符号本来就可用于他处,而语音瞬息消失不能用于他处,要使语音用于他处,就必须借助于符号固化。

符号和信号是两种不同的传递信息的工具。语言学的错误就在于把两者混同。混同的原因就是以语言为信息。所以笔者把文字的定义改为“是传递和记录信息的书面符号”;而口头语言,则是“以语音的变化传递信息的信号系统”。

所谓“信息”,就是意义。汉字有形、音、义三相,形和音,都是为传递义而产生和存在的。我们的语言学却认为字形是外壳,字音是内核。那么字义的位置在哪里?这叫做倒因为果。没有义的音是一种胡乱喊叫;没有义的形则是乱涂乱抹。所以,字义才是核心,音和形都是外壳。

索绪尔认为文字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表达语言,是指拼音文字而言的。现在想想也不一定对。过去信息这个概念还没有出来呢!也就不怪他没有想到。对汉字来说,索绪尔这个讲法就是错的——汉字可以直接表达信息。电报、古文,都能以极其简单的文字,组成表达信息的系统就是例子。文字形成的书面语言,利用词的组合,是为了表达信息,即表达意义。语言学上文字定义的错,就错在把信息当成了语言。如果认为索绪尔不能批评,他的语言学难道就是铁打的真理?语言学要发展,就应该欢迎创新。创新不是异想天开,首先就意味着破旧。即在原有的理论基础上提出创新的意见。所谓创见,就是它不受旧理论的束缚,在批判它的基础上产生。所以,这些批判,有对有错。是对是错,应该由时间来证明,不能以“不要胡批”为借口,阻挠创新。任何个人,知识和视角总是有限的。自己不知道或看不见,就不要以为别人就是错。这一点,我希望伍教授共勉。

归纳以上所说,“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错在符号与信号混同,语言与信息混同;还有一错,就是必须补充“传递”两字。有了延时的传递,才有了文化的积累、继承。我认为文字的定义,应该是“传递和记录信息的书面符号”。

文字是一种符号。它有着客观存在的实体。“传递”是说它的动态属性;“记录”是说它的静态属性。任何实体的定义,都有动静两态的属性。由此证明:“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之说,是不科学的。其错误在于它对语言、信息、符号、信号等,没有认真的界定;它也没有判定文字的动静两态的属性。

像我这样的门外汉,就能数落语言学、文字学中的ABC,可见它一定存在严重的毛病。因此,要求全国的语言学期刊,大胆鼓励在行的我国的语言学、文字学专家们针对以上所述的这些ABC展开讨论,我国的语言学、文字学才有希望。

 

 

附一点小意见

 

上面说到的伍教授批评李敏生先生的注释说:“我们注意到李君任副会长的北京国际汉字研究会主办的《汉字文化》1994年第3期、第14期上,两位作者都肯定了‘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这一定义,在第14页上还肯定了‘在拼音文字所记录的书面语言中,没有字的概念,只有词的概念’这一认识。”看了这个附注,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李副会长对“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进行挑战,另一些人却对这个定义作了肯定。两种对立的意见都可以在《汉字文化》上发表,说明这样的杂志才是真正的学术杂志。因为它的编辑们不偏袒任何一方,把刊物构建成一个使各种学术设想都能自由讨论、热烈争鸣的园地。无怪乎它能够被评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汉字文化》一直被伍教授们贬得甚低,它的表现却不错——能够包容各种不同的见解,只要这些文章确有创见,都可以刊载;而那些打着大照牌的、依靠权势才能活下去的、把持和阻止不同学术观点发表的刊物,却一个也评不上。无怪乎这些千人一口的“同人刊物”对它视若仇雠,必欲置之死地。我认为这种做法对学术的发展毫无好处。请这些主编先生们,赶快换个想法。

我国的语言学家们应该知道,西方的语言学不是汉语言学,切莫再拿这些所谓的语言学ABC当宝贝,放开让已经学过的和还没有学过的人都来讨论它。不能老是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学舌,不要把拼音文字的语言学当圣经,应该对它们加以认真的清理,存真去伪,使西方的语言学“汉化”,使我们拥有真正的、自己的汉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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