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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0-01

也说“科学的语法结构”

 

毛喻原先生在论及“汉语的险境与诡谬”时,谈到了语言及文化的强弱问题:“语言优势如同处于不同高度的水的位势一样,在一般情况下,水总是从高水位流向低水位,而不会相反。语言的流动与扩张也是从强势文化的语言流布到弱势文化的语言。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就像天平上的指针总是向砝码重的那边倾斜一样。在民族语言的交流过程中,其强势的表现不完全在于庞大的词汇量及科学的语法结构,而在于各语言的原初取向、精神品质,在于它所隐含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它本身所秉赋(疑为“禀赋”)的一种对于人生幸福的启示性力量。”

不用说,在毛先生眼里,西方文化以及语言毫无疑问皆处于“高水位”,自然也就具有“强势”。其原因,一方面当然是得益于庞大的词汇量及科学的语法结构,但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不同凡响的原初取向、精神品质,以及世界观、价值观、启示性力量等等。关于后者,笔者才疏学浅,不配置喙,这里仅仅想向毛先生讨教:何谓“科学的语法结构”?

遗憾的是,毛先生的这篇雄文,谈的都是“形而上”的大题目,根本无暇顾及语法结构这种“形而下”的技术性问题,更不可能“低俗”到就某个句子进行具体的语法分析,以便让我们深切地领会,汉语语法是如何的“不科学”,从而让我们心服口服,彻底相信,汉语及其文化只配屈身于“低水位”,只能默默等待强势语言及强势文化醍醐灌顶,施恩布惠。于是,这种“等而下之”的粗活就只好由我们这种粗人来承担了。

毛先生说:“在世界范围内,汉语仅是汉人自产自销自用的一种自主性工具。它既不旁及其它,也不关联异类。其词汇既不契合世界普适的语法规则,其语句也不构成对另类语言的全息交流。”

言下之意,他认为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一种“世界普适的语法规则”,任何一种语言,只要拿来与其对照,其词汇和结构是否“科学”,便清晰可辨,一目了然。那么,这种“世界普适的语法规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规则呢?

洪堡特认为:“语法形式的构成受制于以语言为媒介的思维活动的规律,并且以语音形式与这些规律的一致关系为基础。这样的一致关系必然以一定的方式存在于每一语言之中,区别只是在于一致的程度不同;此外,一致关系的欠缺或不完善可能是由于思维活动的规律没有被足够清晰地意识到,也可能是由于语音系统未能达到足够灵活的程度。而一个方面的不足总会影响到另一个方面。语言的完善性标准要求,每一个词都应带有某个确定词类的标记,并具有一些特定的属性,通过对语言进行哲学分析,能够在该词类的范畴中辨别出这些属性。可见,语言的完善性是以屈折变化为前提的。”

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rthur H. Smith)在中国居住长达五十余年,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写出一系列文章,并于1894年,以“Chinese Characteristics”(《中国人气质》)为题,结集成书。其中第十章《智力混沌》谈到了有关汉语的问题:“中文里的名词,没有格位变化,这一点到目前为止,已为一些人所了解。它们既没有‘性’,也无所谓‘格’。形容词不存在比较级,动词也不受什么‘语态’、‘语气’、‘时态’、‘单复数形式’或者‘人称’的限制。名词、形容词和动词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任何一个汉字都能够(或者不能够)不加选择地作名词,作形容词,或作动词用,而且,不会出现疑义。我们并不是抱怨,中文不能传达人类的思想,也不是说,人类的一大部分思想,很难或不可能用中文阐述清楚(虽然这里有一定程度的真实性),而只是认为,这样一种文字,这样的语言结构,就像夏季的炽热引起午后的昏睡一样,会导致‘智力混沌’”。

于是我们终于也就明白了,所谓“完善的语言”,所谓“科学的语法结构”,具体而言,原来就是“性、数、格、时”等等屈折变化。这些玩意,汉语一概没有,在西方人眼里,自然也就昏昏欲睡,智力混沌。

洪堡特进一步指出:

在所有已知的语言中,汉语与梵语的对立最为尖锐,因为汉语排斥所有语法形式,把它们推委给精神劳动来完成,梵语则力图使语法形式的种种细微的差别在语音中得到体现。这两种语言的区别显然在于,前一种语言缺乏语法标记,后一种语言有明确显示出来的语法标记。

由此看来,似乎应该把汉语视为最远离语言发展的自然要求的语言,最不完善的语言。然而,这种看法经不起进一步的推敲。事实上,汉语也有很大的优点,它对精神力量也产生强大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有一定的片面性。

洪堡特虽然也承认,汉语有“很大的优点”,但这种说话的口气,一听就是以“有更多缺点”为前提的。正如日常生活中,严厉批评某人后,也不妨轻描淡写地来个“当然罗,该同志还是有一定优点的”。更何况,他在讲了汉语两句好话后,还要念念不忘地再要加上一条尾巴——尽管这种影响有一定的片面性!简言之,洪堡特尽管没有明言汉语“最不完善”,但至少是将其归于“不完善”之内。

由于西方语言“每一个词都带有某个确定词类的标记,并具有一些特定的属性”,故而个个堪称完善。不过,即使同为“完善语言”,相互之间似乎仍然可以评判优劣,排列高下。

就“语法形式”而言,汉语与梵语的对立可谓最为尖锐,形成两端。既然“似乎应该把汉语视为最远离语言发展的自然要求的语言”,那么,屈折形式最为完善的梵语,无疑也就最为符合语言发展的自然要求,因而也就最为优越。可惜的是,这种语言极少有人懂得,因此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品味欣赏,取经借鉴。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西方语言中,最为熟悉的莫过于英语,那我们就不妨来分析一下它的“完善程度”。

德法俄西等语言,最令人不可思议甚至视为荒唐的是,日月星辰,桌椅板凳,居然有阴阳雌雄之分!追根溯源,其实古英语也是如此。例如,sunnesun),heorteheart)属阴性名词;stãnstone),steorrastar),wīfmannwoman)属阳性名词;而mægdengirl),wīfwife),cildchild)却属于中性名词。

不但如此,古英语名词还有格的变化。下面是阳性名词lufulove)的变格情况:

        

单数

         复数

主格

           Lufu

        lufa

所有格

           Lufe

        lufa

与格

           Lufe

        lufum

宾格

           Lufe

        lufa

以及阴性名词heorteheart)的变格情况:

        

单数

         复数

主格

           Heorte

        heortan

所有格

           Heortan

        heortan

与格

           Heortan

        heortum

宾格

           Heortan

        heortan

另外,古英语的形容词有五个格:主格、所有格、与格、宾格及工具格,而且还要根据有无冠词、指示代词等等,分为强式变格与弱式变格。且以gōdgood)为例,如果修饰的名词为单数阳性,则主格形式为gōd,宾格形式为gōdne,所有格形式为gōdes,与格形式为gōdum,工具格形式为gōde;如果修饰的名词为复数阳性,则上述变格形式分别为 gōdegōdegōdragōdumgōdumō。如果修饰的名词为阴性,则又将是另一套形式。

谢天谢地,现代英语已经完全抛弃了性属概念,格变化也仅限于人称代词,如I, me, my, mine等。而且,即使就是这么一小块残存的领地,也正在面临步步吞食的“危险”。例如,“you”就不分主、宾,始终如一。另一个“whom”也堪称“岌岌可危”。例如,“你在等谁”中的“谁”,按语法分析,为“等”的宾语,显然应该用宾格,但早已习惯于用主格——Who are you waiting for。萨皮尔早就预言:“可以有把握地说,从现在起过两百年,连最有学问的法理学家也不会说‘Whom did you see?’了”

那么,其余人称代词的命运将会如何呢?

福斯特认为:“要预见语言的变化是困难的。但当前英语中正存在着一种动向,它最终有可能结束一个自古以为就有的做法,即逐渐取消语法中对格的正式区分。古英语中复杂的名词变格早被简化了。其结果是,单数名词仅在所有格中,词尾有‘-s’,也不再有象至今保存在德语和俄语中的宾格和与格的变化了。所以,象‘He gave the man the book(他把这本书给了这个人)这样一句英语句子,没有采用不同的词来表示‘man’和‘book’的不同功能。仅有代词保留了宾格形态:I-me; he-him; she-her; we-us; they-them。即使在此处,每个代词也只有两种形态,而不象德语有三种,如ich(‘I’),mich(‘me’)和mir(‘to me’)。而英语的‘you’与‘it’则是不变的。与别的一些语言相比,‘you’在英语中是万能代词,因为它既是单数(从前用‘thou’充当这个职能,正如现在在方言和礼拜仪式中仍在使用着的那样)又是复数(英语中只有粗俗语用‘youse’来表示复数)。这样,英语中‘you’这一个词就包含了德语中du, dich, dir, Sie, Ihnen, ihr, euch这些词所有的意思。而当我们说‘You see me(你看见我)的‘I see you’(我看见你)时,却不会却引起任何误解。‘It struck him’(它击中他)和‘He struck it’(他击中它)也是如此。是否有一天会进一步发展到讲——象汉语那样——‘You see I’和‘I see you’?语言的习惯势力是很强的,目前这样的发展象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尽管大家知道,萨默塞特人会说:‘I love she’)。但我们也发现了‘She---like they---cannot get out’(她——跟他们一样——也出不去)这类句子(1954425日)。这可是违反了语法书所珍视的一条规则,即介词后面不可以用代词的主格。这里应该用‘like them’。这句话引自一家周刊:《星期日画报》。该刊物或许称不上英语用法的评判者。那就让我们看一看《星期日泰晤士报》的一篇社论吧:‘They, like he, ask how we are to use the coming years while the present phase of deterrence lasts’(象他一样,他们也问道,在目前依然牌这样遏制阶段的时刻,我们打算如何利用未来的岁月)(195536日)。不过,这些例子之所以引人注目,仅是因为,代词是紧接着它的介词罢了。更常见的用例是,介词后面首先跟着‘you’或一个人名,而后再跟着‘I’、‘he’、‘she’或‘they’。首先想到的最普通的例子是随处可见的‘between you and I’,而不是‘between you and me’。当然,前者早在二十世纪以前就有了。或者,让我们再一举位老练的记者肯尼思·奥尔索普写的例子吧。他在《图画邮报》(19541113日)中写道:‘pressmen who like Chillingworth and I are put to pursuing her’(像奇林沃思和我这样的被弄得到处追踪她的记者们)。在其它的介词后面也同样会出现代词的主格,特别是在‘to’后面。下例取自一所英国学校校长的信——‘I do hope the weather was kinder to you than it was to we here in England(我真诚地希望你们碰到的天气要比我们英国人在这里碰上的天气好一些)185388 日)。《北方生活》(19574月)写道:Similarlythe Manchester Guardian has said some nice things about we in the North-East’(同样地,‘《曼彻斯特卫报》也说了有关我们东北人的一些好话’)。可是,看了下例后,所有上述这些都应该说成是从最严格意义上来讲的Queen’s English。刚从1954年的英联邦之行返国后,女王陛下就宣告:‘It is a wonderful moment for my husband and I’(对我的丈夫和我来说,此行极其愉快)。”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上面种种有关人称代词的错误用法。不过,既然“错误”已经如此普遍,那么,最终是否有可能干脆“以讹传讹”、“将错就错”呢?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进一步发展到像汉语那样”,试问读者,这究竟说明了什么?

性、数、格,堪称西方语言名词的三大支柱。然而,“遗憾的是”,现代英语已是三去其二,金鸡独立。这也就是说,仅从名词的角度而言,英语的“完善性”仅存三分之一,最多只配称“半科学”。

洪堡特指出“语言是精神的生动创造,所以一开始,一个民族很自然地会优先发展语言;这种倾向在具体语言本身中也所反映;有些语言在远古时期曾有过异常丰富的形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失去了形式。在某些语言里形式过于丰富,明显超过了思想的需要,因此形式便通过一些变化受到节制。……只要一个民族的精神以生动、独特的方式持续存在,并对语言产生影响,语言便会不断丰富完善起来,而语言的发展反过来也激励和影响了精神。但随着时光的流逝,也有可能出现这样一个时期,当时语言的发展仿佛超过了精神的成长:精神陷于松弛怠惰的状态,不再从事独立的创造,它虽拥有产生自实际运用的语词和形式,却只利用它们进行越来越空洞的游戏。”

可惜他没有明言,哪些“语言形式过于丰富,明显超过了思想的需要”,以至于沦为“越来越空洞的游戏”。不过,英语之抛弃性与格,便已经等于做出了明确的回答。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有没有可能抛弃更多的形式呢?

马克·吐温写道:“德国人说到英国人称之为Engländer。要改变性别就加上inn,代表英国女子——Engländerinn。描述得好象足够了,可德国人仍嫌不够精确,于是在这个字前面加上那个指示后面跟着的人系女性的冠词,写成这样:‘die Engländerinn’——意思是‘女性的英国女子’。我以为那人是给描述过头了。”

很显然,在马克·吐温眼里,这样的“语法结构”是绝不配称“科学”二字的。然而,他却万万没有想到,若就“描述过头”而言,英语与德语,其实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例如,“three student”,前面的数字“三”,明明已经昭示了“复数”之意,何苦画蛇添足,再加个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s”呢?试问:“三个学生们”与“女性的英国女子”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长期从事英语及法语教学的Tara Elyssa便明确指出:“说‘two apple’时,‘two’便已经足以显示复数之意,因而也就没有必要再给名词加s了。”(For example, if you say “two apple”, the word two is sufficient to show plural, so there is no need to add an s to the noun.)

如果说,屈折形式齐全与否,是衡量语言完善性的主要标准,那么,英语的得分显然就远远低于德法西俄。如果说,屈折形式就是“契合世界普适的语法规则”,就是“科学的语法规则”,那么,英语显然就是变得越来越远离“普适”,就是朝着“越来越不科学”的道路发展。

然而,令人万分惊讶的是,恰恰就是这样一种屈折形式越来越贫乏,越来越远离“世界普适语法规则”的语言,居然成了当今第一世界通用语!照此而论,岂不是越不完善的语言,越是容易为世界各民族所接受!与英语相比,汉语“更不普适”,“更不科学”,再要往下推论,英语岂不是要将世界第一通用语的宝座乖乖让出!

赵元任在讨论中英文反成式语词时写道:“那么英文里的反成式语词既然那样多,为什么中文里除了否定改肯定式之外很少有反成式呐?我想主要的原因是中文的语词或词素虽然不是全无限制的当任何功用,可是跟一般有屈折的语言或半屈折性英文比起来,中文还是自由的多。结果是用不着取反成式,就可以活用。例如‘诊断’也可以当名词也可以当动词。‘管理’也可以当动词也可以当名词(不必加“者”字)。‘指挥’、‘降落’也是动名兼用。如有辨别的必要可以另加字,例如‘关于文字性的考据的’。所以英文在印欧语系里算是最少屈折最近乎中文——这话Otto Jespersen很早就说过——但是还不如中文差不多每个词素可以兼好几种功用,结果就很少有作反成语的必要了。”(所谓反成式,指由“不成器”变化出“很成器”,“无精打采”变化出“有精打采”这类语言现象)

且不说“中文还是自由的多”这样的话意味着什么,单看“所以英文在印欧语系里算是最少屈折最近乎中文”一句,也就不难想象一代大师对汉英两种语言的评价,以及他对英语未来发展之预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不少“黄肤黑发”身在福中不知福,对汉语汉字百般侮骂,肆意糟贱,但奇怪的是,一些“金发碧眼”对东方语言文化反而偏爱有加,赞不绝口。

例如,沃尔夫便认为:“日语中有个很可爱的形式:句子可以有两个不同层面的主语。我们对于英语动词带两个不同层面的宾语非常熟悉,一个相邻的,一个较远的目的;或者按照一般的说法,一个直接宾语,一个间接宾语。我们也许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结构也可应用于主语。然而日语中的实际情形便如此。这两个主语——让我们称它们为主语1、主语2,分别以小品词waga来标志,如果用图来表示,那么便从每个主语都连出一条线,两线相交于同一个谓语。而英语的句子可能只有一条线将唯一的主语与谓语连在一起。比如表达‘日本多山’(Japan is mountainous),在日语中说‘日本12(有)许多’,或者‘日本,在山方面有许多’。英语中的‘John is long-legged’(约翰腿长)在日语中说‘约翰12(是)长’。这种组织形式使表达同时具有简洁性和确切性。日语不像英语那样使用模糊的‘mountainous’(多山),它能够用同样紧凑的结构,区分两种‘多山’的情况:多山,但并不都很高;山高,但并不很多。这一型式很有逻辑性,它使日语极具简洁、科学表达思想的潜能。”

像“日本山多”一类的句子,日语的标准说法是“日本は山が多ぃ”。其中的“は”、“が”本身没有任何实义,仅仅只是用来表示前行部分的语法成分而已,也即大主语和小主语(或主语1和主语2),即使将其统统删去,对意义的理解也不会造成丝毫的妨碍,恰如英语的“I am a student”,即使简化成“I student”,听者同样不会产生半点迷惑。

将“日本は山が多ぃ”中仅仅起语法作用的成分全部删去以后,便只剩下“日本山多”几个汉字,而这不正是地地道道的汉语吗?这样的例子可谓不计其数:“张三腰圆”、“李四身高”、“王五胆小”、“赵六面善”等等。如果说,日语使用了几个可有可无的“虚词”,在英语民族眼里,便已经足以“使表达同时具有简洁性和确切性”,那么,将其统统删去,岂不是更加紧凑,更具简洁、科学表达思想的潜能。

可惜沃尔夫不懂汉语,否则的话,真不知他还将做出多高的评价。

我们最后引用辜正坤教授的一段话,以做结束:

我和西方学者交流的时候,我从来就不觉得在知识上我比他们知道得少。美国人、英国人,随便你有多好的学问,只要年龄跟我相当,我绝对不比你看的书的总量少,我知道的理论绝对不比你少。原因在于什么?原因不是在于我有什么特殊才能,原因在于是我们祖先遗留下来的语言文字帮了我的大忙。为什么?因为汉语言文字它是一种综合性很高的语文,一种立体性的媒介,它那个信息量负载量很大。几个汉字翻成英语、德语、法语,总是一串,特别长。我在联合国教科文总部作翻译的时候,往往原著英文这么厚一本,翻译成汉语就只有2/3的厚度了。西方人很不高兴,说你们中国人搞翻译怎么了?要翻就全翻,怎么留一部分不翻?我们说,不是留了一部分不翻,是汉语不像你们的语言文字这么累赘,你们表述同样内容的时候往往要用比我们多1/3/4的字数才能够表述得完,而我们只要2/33/4的字数就够了。发现这一点是有巨大意义的。这意味着我们中国学者用中文看书的时候接受的信息量在单位时间内要比西方学者用印欧语看书接受的信息量要多1/3或至少1/4。也就是说,假如你看了3000本书,那么西方人在同等的时间内要比你少看500本甚至1000本!5001000本书,你想想这个差距有多么大!所以,我当初断言中国人看书的总量吸收的信息肯定远远超过西方学者时,中西的学者都大吃一惊,认为绝对不可能!大多数的学者习惯地认为一定是西方学者比我们看得多。不对。肯定是我们比他们看得多。当然有个前提,就是大家都在真正地看,在同样多的看书时间这个条件下而言的。近二十年来,中国的读书界,应该是看书时间多于欧美读者。这在学校,比如中学里,特别明显。中国的中学生所了解的知识的系统性、多样性和总量,肯定超过同龄的欧美中学生。中国的大学生学习到的知识总量也肯定多于欧美的大学生。这除了我们的先天的语言优势之外,还有若干别的原因也强化了这一差别。

 

参考资料:

[]亚瑟·亨·史密斯《中国人气质》 张梦阳 王丽娟译 敦煌文艺出版社 1995

布赖恩·福斯特 《变化中的英语》李荫华译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2

(作者:江苏大学 何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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