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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职业教育攻关“校企对接”

[日期:2015-01-06] 来源:财新《新世纪》  作者: 记者 石睿 徐和谦 实习记者 刘佳英 [字体: ]

攻关“校企对接”

在此波改革中,解决职教培育人才与产业需求不匹配的一项重要抓手,就是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对接的规模。

早在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就提到,“对于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而在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决定》中更一口气增列了“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等改革方向,并明示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在学校享有相应权利的政策。《决定》还强调应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支持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等具体条件。

但当前的中国职教体系仍然未摆脱“校企合作不足”的老难题。究其原因,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商学院院长王庆春告诉财新记者,很多企业都不愿意和学校合作,“我们的合作企业都是靠私人关系争取过来的”,若欲引进企业人才入校兼职,也常被企业人员嫌待遇低而遭拒。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史枫对财新记者表示,企业追求的是利润,光依靠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办学“显然不够”。尤其是实训基地的建设,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都投入财力、物力。若要用更多的税收优惠给予企业激励,就不能只是在教育系统内推动职教改革,还要和财政部门做好协调,“财政部门不配合,政策就落实不下去。”

在职教根基深厚的德国,产业人才的需求预测是由行业协会执行,行业协会还参与职校招生规划的制定、学生职业资格的评定,并和学校共同承担联合培养职责,在整个职教体系中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但反观中国,行业协会的社会角色并不活跃。即便国务院在此次《决定》中提出,“要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行业组织要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但史枫指出,德国的行业协会具有公益性,但中国的行业协会大多依附在行政部门之下,独立作用欠缺,对行业趋势也未尽了解。而且,德国行业协会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有法律明文规定,此亦为中国当前所欠缺。

眼下,新的《职业教育法》正在修订中,有关校企合作的条例也将出台。刘育锋期待,惟有以法律形式把各部门对职业教育的责任和各级政府的投入机制确定,职教的质量才能有制度保障。

德国模式对中国职教改革的启发,还不仅只校企合作一项。德国职教模式对高端技术型人才生涯综合发展能力的培养,在国内更为政、产、学各界所倾心。对于中国职教学生综合知识学习条件的欠缺和他们将面临的人力资源升级难题,这波职教改革方案也并未回避,力图直面瓶颈。教育部于12月公开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职教院校要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规定,开足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等基础课程。其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高等职业学校的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四分之一。但颇谙中国职教实况30年的美国斯坦福大学国际研究所教授罗思高(Scott Rozelle)则认为,中国职教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实在于重新厘清职业教育的终极目标和根本内涵。

他举德国职教体系为例称,德国人在几十年前就认识到:职高的职责,并不是为特定的工作培养特定的技术工人,而是要让学生“在充满变数的未来能获得成功”。因此,德国职教体系的学生,仍需要花费近八成的时间学习数学、科学、语言等综合性知识。但中国的职高学生,不论在学校或实习岗位上,几乎每天都将所有时间花在学习某种特定技能上。

长期关注中国发展问题的罗思高说,“学会学习”,要比学习单一的技巧、然后去从事一份不久后就有可能会消失的职业重要得多。他评论称,“德国的职业教育是为未来培养技术人才,而中国的职业教育是为转瞬即逝的当下需求培训技术工人。”■

财新实习记者姚家怡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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